聖經:瑪10:37-42
耶穌說:「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誰接納一位先知,因他是先知,將領受先知的賞報;誰接納一位義人,因他是義人,將領受義人的賞報。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因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
默想
引言
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向我們揭示做祂門徒的根本要求:愛祂在萬有之上。這看似苛刻的條件,實則是引領我們通往真自由的道路。耶穌並非否定我們對親人的愛,而是邀請我們將這份愛置於與祂的關係中,得到淨化與提升。讓我們敞開心靈,接受這份轉化生命的邀請。
一、愛主的絕對優先性
耶穌斬釘截鐵地說:「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瑪10:37)在猶太文化極度重視家庭紐帶的背景下,這句話具有顛覆性的力量。耶穌並非輕視家庭價值,而是要求我們重新調整生命的中心:當天主在我們生命中佔據首位時,我們對家人的愛才能擺脫自私的佔有,成為真正的奉獻。
聖奧斯定曾說:「若你將天主放在第一位,你將獲得正確看待萬事的眼光。」在今日個人主義盛行的時代,耶穌的邀請格外迫切:我們是否允許天主成為我們生命的主宰?還是將家庭、事業、甚至自我實現塑造成新的偶像?
二、背負十字架的意義
「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瑪10:38)十字架在羅馬時代是羞辱與痛苦的極致象徵,但耶穌賦予它全新的意義:不再是暴力的工具,而是愛的至高表達。背十字架意味著每日對自我的捨棄,接受天主的旨意,哪怕這意味著與世俗價值背道而馳。
我們每個人的十字架各不相同:可能是疾病的磨難、關係的破裂、或是信仰被嘲笑的處境。但耶穌應許我們:當我們與祂一同背負十字架時,這重擔將變得甘飴,因為祂的恩寵足夠我們用。
三、喪失性命為獲得生命
「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10:39)這看似矛盾的表述揭示了基督信仰的核心奧秘:當我們緊緊抓住自我、追求世俗安全時,我們反而失去生命的真諦;當我們為基督慷慨付出時,我們才發現生命的圓滿。
教宗本篤十六世曾闡釋:「人只有在奉獻自我時,才能找到自己。」在一個鼓勵自我中心的文化中,耶穌邀請我們走出自我,在服務他人中發現更豐盛的生命。
四、接待門徒的賞報
耶穌最後轉向接待門徒的態度:「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瑪10:40)這段經文將門徒的使命與基督的使命緊密相連。當我們接待一位先知、義人,或甚至「這些小子中的一個」時,我們實際上是在接待基督本身。
耶穌特別強調,即使是「只給人一杯涼水」這樣微小的善行,也「決失不了他的賞報」(瑪10:42)。這提醒我們:成聖不在於轟轟烈烈的壯舉,而在於日常生活中具體的愛德實踐。
生活實踐
1. 檢視生命的優先次序:透過每日省察,確認天主是否真正居於我們生活的首位。
2. 擁抱每日的十字架:以信德和望德面對困難,視其為與基督結合的途徑。
3. 在小事上忠信:重視微小的愛德行動,如一句鼓勵的話、一個耐心的傾聽。
4. 實踐接待的藝術:在家庭、堂區和社會中,學習慷慨接待他人,尤其在弱小者身上看見基督。
結語
耶穌今天對我們每個人的心靈發出挑戰與邀請:你願意愛我在萬有之上嗎?你願意為我失去生命,為獲得真正的生命嗎?在感恩祭中,我們領受基督的體血,獲得實踐這份愛的力量。願我們在每日生活中,成為真正的門徒,以生命見證基督是我們至高的寶藏。
願光榮歸於父、及子、及聖神,起初如何,今日亦然,直到永遠。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