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若撒法主教(殉道)(紀念)・常年期第三十二周・星期六

「那時候,耶穌給門徒設了一個比喻,論及人應當時常祈禱,不要灰心。他說:「某城中曾有一個判官不敬畏天主,也不敬重人。在那城中另有一個寡婦......」(路18:1-8)(11月12日)

聖若撒法主教(殉道)(紀念)

聖人約在1580年,於烏克蘭弗拉基米爾出生,父母皆屬東正教會。聖人於1604年與天主教會共融後,加入聖巴西略隱修會修道,並於1609年晉鐸,1617年被任命為波羅克城總主教,畢生致力謀求教會合一。他於1623年11月12日遭暴徒所害,捨身殉道。聖人堪稱「合一的宗徒」,於1867年列入聖品。

有時,我們祈求的時間愈久,我們的信心便愈薄弱。上主確實給我們說了,判官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尚且能為一位寡婦伸冤,更何況是我們在天的父親,祂怎會不以更豐厚的恩寵來回應我們的祈禱呢?祂把自己的獨生子賜給了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義子義女,無條件地愛了我們,比我們愛自己還要多。「他既然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我們眾人把祂交出來了, 豈不也把一切與祂一同賜給我們嗎﹖」(羅8:32)。

基於上主的確證、在十架上給我們顯示的愛,我們能樂觀地相信,一切的祈禱,上主必會按我們所求,甚或更好的方法來回應。「天主所召選的人,日夜呼籲他,他豈能不給他們伸冤,而遷延俯聽他們嗎﹖我告訴你們:他必要快快為他們伸冤,但是,人子來臨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路18:7-8)。上主的心被刺穿、打碎、滴血,燃燒著對我們的愛火,祂願意我們以確信的心,而不是灰心來回應祂這個隨時都為我們敞開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