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二周・星期二

「那時候,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僕人耕田或放羊,從田地裏回來,即對他說:你快過來坐下吃飯吧!而不對他說:預備我吃飯,束上腰伺候我,等我吃喝完畢......」(路17:7-10)(11月8日)

事奉上主,是人類最尊貴,最不可思異的特權。能在祂的宮庭事奉一天,遠勝在其他地方服務千日(詠84:11)。為耶穌倒垃圾,遠勝成為老闆,籌畫跨國公司合併。為此,事奉上主時,我們不該專注於為祂做了多少工作,而是祂為我們做了多少,讓我們能有機會服事祂。我們該把自己看作是「無用的僕人」(路17:10),視耶穌為堪受讚美的上主(見默5:12)。

我們不該視參與主日彌撒為唯一當守的責任,而該視為一生尊貴的機會。天主沒欠我們甚麼,一切都是我們欠祂的。沒有我們,天主仍能好好的。只要上主使用我們,無論是甚麼境地,甚至是最困難的工作,我們都蒙受光榮。其實天主不用創造我們,拯救、揀選,或使用我們,但祂卻這樣做了。我們不該埋怨,而該感恩。「要興高彩烈地事奉上主」(詠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