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八周・星期五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已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瑪16:24-28)(8月5日)

每個人都希望能賺錢,很想藉著控制一切事情、出力工作,好能心想事成,過「理想」的生活。尼尼微城的人正是這樣。他們打敗了很多強大的敵人,看起來有很多豐功偉績,由人看來,他們像是贏得了全世界,但他們的結局卻剛好相反。尼尼微城的結局是:「凡看見妳的,必逃避妳說:『尼尼微終於毀滅了!』誰會向妳表同情?」(鴻3:7)。這種事情,不獨發生在國家層面,亦會發生在個人身上。若我們自以為能控制命運,便會容易走火,甚至摧毀自己的生命(瑪16:26)。我們為何會自以為能全完掌握自己的生活?

當我們的履歷顯示自己不是在合適的崗位上時,我們能做最好的事情,便是謙抑自下,做那真正適合我們的工作,能讓我們背起十字架的工作(瑪16:24)。我們不喜歡那工作,但因著天主的恩寵,我們定能把它做好。我們能為它們獻上自己的生命。我們可以為耶穌的緣故,遭受迫害。這絕不是易事,但我們卻能忠信地完成它。讓我們放棄那消耗我們生命的事情,接受那能賺得永恆償報的工作。「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瑪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