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慰者(Paraclete)

「護慰者」一詞,在全部聖經上只見於若望的作品中,四次見於若望福音(若14:16,26;15:26;16:7),一次見於若望壹書上(若一2:1)。雖然這一詞亦見於希臘文學作品中,但它的意義及用途,與聖若望的「護慰者」迥然不同。蓋若望所指僅限於天主聖神,及僅用於法庭的場合,這是在希臘文化上完全找不到的特殊意義。

既然只有若望用了這名詞來指稱天主聖神,我們只能依據他本人的著作來斷定他的意義。若望根據「護慰者」原來字意,即「替人說情」的意義,引伸而使其含有普通的「助手」、「幫手」、「保護人」、「支柱」或「律師」及「監護人」等意義(若一2:1; 若16:7-11)。這「護慰者」有自己的位格,是基督之外的另一位(若14:16),但他的工作及使命與耶穌基督的工作及使命是很相似的,是相輔相成的。他被聖父及耶穌打發到世界上來(若14:16,26; 15:26; 16:7-14),為將自己顯示與耶穌的門徒(若14:17; 16:8-11),為在真理上指引他們,並為發展,聖化,完成耶穌的事業——救贖的工程(若14:26; 15:26; 16:13,14,23)。他不憑自己講論(若16:13),而是給耶穌作證,並「指證世界關於罪惡、正義和審判所犯的錯誤」(若15:26; 16:8)。實際上,若望關於「護慰者」的描述與關於耶穌的記載是很相似的(耶穌被遣發:若5:30; 8:16,24; 13:3; 耶穌顯示給自己的門徒:若1:10,12; 8:14,19; 17:8:耶穌教訓並導人於真理:若7:16,17; 8:22,40;耶穌不講論自己:若7:16,17; 12:49; 耶穌指證世界的罪惡:若3:20; 7:7)。

若望福音14章15-17節:耶穌給宗徒們應許天主聖神的來臨,因為他知道,過不久宗徒就要見不到自己敬愛的師傅,心裡不免要憂悶難過,為此他事先設法安慰他們:先說他到父那裡,原是為給他們預備地方,再說他在父那裡要俯聽他們的祈求,現在說父要另外賜給他們一位護慰者。但獲得這些神恩唯一的條件:是應真心愛慕耶穌,慷慨遵守他的命令。耶穌在此要求世人愛慕他如同愛慕父,服從他如同服從父一樣(申6:4-9; 7:9; 11:1;詠119;厄下1:5;達9:34;參照若一2:3-5; 5:2)。「護慰者」按字意來講,是指對請求者加以援助與保護的人。自然在緊急的時候,保護一個人,也就是安慰一個人。今為顧全這兩種意義,便譯作「護慰者」。就如耶穌作過宗徒門徒的護慰者,同樣聖神將來也要作宗徒們和聖教會的護慰者。不過耶穌只是很短的時期 ── 約有三年,作了宗徒們的護慰者,聖神都要永遠作信徒的護慰者。換句話說,直到耶穌再來,他要與門徒們「同在」、「同住」並「存留」在他們之內;也就是說,耶穌在世時親自保護了他的門徒(17:12),但在他升天以後,聖神要永遠保護他們,好像是代替耶穌在世盡這個保護的責任。這護慰者又稱為「真理之神」(15:17),因為他毅然反對這塵世的首領,就是那專以撒謊為能事,欺騙並迷惑人的魔鬼(8:44;若一4:5;參閱15:26; 16:13)。世界既隨從他的元首 ── 撒殫,如此不但不能領受聖神,而且連看也看不到他,更談不到認識他了。但耶穌的門徒卻大不相同,因為聖神是他們「靈魂的嘉賓」(Dulcis hospes animae),是他們最大的安慰。

Published Date: 
Sunday, June 1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