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二周・星期三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致喪亡,反而獲得永生,因為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若3:16-21)(4月27日)

許多基督徒為了一些不能自我抑制的行為,在這復活期間未能感受到主復活帶來的喜悅。他們感覺好像是被扣押在監獄中或是在一個墓穴裡。這樣,他們怎麼能慶祝基督的復活呢?復活的主會將我們由酗酒、吸毒、憎恨自我、暴食、吸煙、邪淫、搬弄是非等罪惡中釋放出來。他釋放我們以後,命令我們:「你們去,站在聖殿裡,把一切有關生命的話,講給百姓聽。」(宗5:20)

耶穌不單解除我們的奴隸身份,他召叫我們將福音的喜訊傳揚開去,並因著他的復活獲得新生命而作他的活見證。耶穌應允:「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若12:32)因此我們必須身體力行,以新的生命為基督作見證,好使更多的人歸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