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苦難主日(聖枝主日)路加所載主耶穌基督的受難始末

「時候到了,耶穌就入席;宗徒也同他一起。耶穌對他們說:耶穌:「我渴望又渴望,在我受難以前,同你們吃這一次逾越節晚餐。......」(路22:14-23:56)(4月10日)

聖經:路 22:14-23:56

釋經

14-23節:他接過杯來

「14到了時候,耶穌就入席,宗徒也同衪一起。15耶穌對他們說:「我渴望而又渴望,在我受難以前,同你們吃這一次逾越節晚餐。16我告訴你們:非等到它在天主的國內成全了,我決不再吃它。」17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把這杯拿去,彼此分著喝吧!18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非等到天主的國來臨了,我決不再喝這葡萄汁了。」19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的。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20晚餐以後,耶穌同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21「但是,看,負賣我者的手同我一起在桌子上。22人子固然要依照所預定的離去,但那負賣人子的人是有禍的。」23他們便彼此相問,他們中那一個要做這事。」

「我渴望而又渴望,在我受難以前,同你們吃這一次逾越節晚餐」(15節)。對觀福音同意,這是遵守逾越節的法律(瑪26:17-19;谷14:12-14;路22:7,15)。若望福音把這頓晚餐安排在早一天(參閱若18:28; 19:31)。逾越節慶祝以色列民從埃及的奴役中解放出來,並建立為天主的子民。這次與耶穌的門徒一起慶祝的逾越節,就是開始他們從罪惡中解放出來,並建立教會作為天主的新子民。

「我告訴你們:非等到它在天主的國內成全了,我決不再吃它」(16節)。有人疑問耶穌在這頓逾越節晚餐中有沒有吃喝。路加沒有告訴我們。耶穌渴望在天國的默西亞宴席。

「耶穌接過杯來」(17節)。要注意,他以杯來開始,而不是餅。再進一步注意有兩杯(17,20節)。傳統的逾越節是飲用四杯酒的,以及兩杯和四杯之間的關係是不肯定的。「你們把這杯拿去,彼此分著喝吧」(17節)。分著喝的杯將使基督的門徒合一。

「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19節a)。這四個行動是耶穌餵飽五千人(9:16)和厄瑪烏晚餐(24:30)上所做的是相同的,除了在那兩個情況中,他祝福餅,而在這裡是祝謝的。「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的。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19節b)。這個現在式的命令語暗示延續的行動,例如「繼續做」或「定期做這事」。逾越節提醒以色列,天主代表他們干預(出12:14),而這晚餐將提醒耶穌的門徒,他代表他們而干預的。

「晚餐以後,耶穌同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20節)。其他對觀福音說:「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瑪26:28;谷14:24)。路加的語言強調「盟約」而不是「血」。梅瑟藉著向祭台和百姓灑血來認可舊的盟約(出24:6-8)。耶穌藉著傾流自己的血來認可新的盟約。在第一次逾越節,百姓藉著羔羊的血而得救;在這逾越上,我們藉著這羔羊的血而得救。

「但是,看,負賣我者的手同我一起在桌子上。人子固然要依照所預定的離去,但那負賣人子的人是有禍的」(21-22節)。路加沒有敘述出賣,也沒有提及負賣者的名字。耶穌清楚顯示,他是跟從天主的計劃,但這並不減少負賣者對自己行為要負的責任。

「他們便彼此相問,他們中那一個要做這事」(23節)。在其他對觀福音,門徒都憂閃起來,問他說:「難道是我嗎?」(瑪26:22;谷14:19)。在這裡,他們卻彼此相問。

24-38節:又起了爭論

「24在他們中又起了爭論:他們中數著誰最大?25耶穌給他們說:「外邦人有君王宰治他們,那有權管治他們的,稱為恩主;26但你們卻不要這樣:你們中最大的,要成為最小的;為領袖的,要成為服事人的。27 是誰大呢?是坐席的還是服事人的?不是坐席的嗎?可是我在你們中間卻像是服事人的。28在我的困難中,與我常常相偕的,就是你們。29所以我將王權給你們預備下,正如我父給我預備下了一樣;30為使你們在我的國裡,一同在我筳席上吃喝,並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31 西滿,西滿,看,撒殫求得了許可,要篩他們樣篩麥子一樣。32但是我己為你們祈求了,為叫你信德不致喪失,待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弟兄。」33伯多祿向他說:「主,我己經預備同你一起下獄,同去受死。」34耶穌說:「伯多祿,我告訴你:今天雞未叫以前,你要三次說不認識我。」35然後又給他們說:「我以前派遺你們的時候,沒有帶錢囊、口袋及鞋,你們缺少了什麼沒有?」他們說:「什麼也沒有缺。」36耶穌向他們說:「可是如今,有錢囊的,應當帶著;有口袋的也一樣;沒有劍的,應當賣去自己的外衣,去買一把。37我告訴你們:「經上所載:『衪被列於叛逆之中』的這句話,必要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快要終結。」38他們說:「主,看,這裡有兩把劍。」耶穌給他們說:「夠了!」

「在他們中又起了爭論:他們中數著誰最大」(24節)。較早前,耶穌告訴門徒他將要死亡之後,門徒的反應是,他們爭論當中誰是最大的。耶穌領來一個小孩子,對他們說:「在你們眾人中最小的,這人才是最大的」(9:46-48)。門徒似乎沒有從那次經驗中汲取教訓。猶達斯和伯多祿二人將會負賣耶穌。但門徒之間的爭論,是另一種負賣。耶穌召叫他們度一個無私侍奉的生活,但他們卻繼續生活在個人的野心裡。

「外邦人有君王宰治他們,那有權管治他們的,稱為恩主」(25節)。權力與統治是外邦人的玩意,在天國裡是沒有的。門徒生活在羅馬人的管治下,曾體驗被支配的民族所受的壓迫,並明白到權力與統治黑暗的一面。

「但你們卻不要這樣:你們中最大的,要成為最小的;為領袖的,要成為服事人的。是誰大呢?是坐席的還是服事人的?不是坐席的嗎?可是我在你們中間卻像是服事人的」(26-27節)。耶穌已揭示天主;這是一個倒轉的世界,在此,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13:30)。他最近才指出一個在聖殿銀庫裡投入兩文錢的窮寡婦,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個寡婦比別人投入的更多」(21:3)。他剛才在席間服事門徒,這通常是僕人或婦女的工作。他還有做什麼來幫助他們明白無私的僕人?他能再做一件事:死在十字架上。

「在我的困難中,與我常常相偕的,就是你們」(28節)。這是門徒真正要得到的偉大。「所以我將王權給你們預備下,正如我父給我預備下了一樣;為使你們在我的國裡,一同在我筳席上吃喝,並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29-30節)。我們需要包括在內。「十二支派」不是從經驗的、以色列民族的有限意義來理解,而是指稱以耶穌的血來認可的新約所重新建立的以色列,即教會。

「西滿,西滿,看!」(31節a)。自從耶穌召叫他作門徒後,一直稱他為伯多祿,但現在叫他的舊名字西滿。這重複的呼叫提醒我們,耶穌稍後叫「掃祿,掃祿」(宗9:4)。

「撒殫求得了許可,要篩他們樣篩麥子一樣。但是我己為你們祈求了,為叫你信德不致喪失,待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弟兄」(31-32節)。撒殫篩門徒的要求相似試探約伯的要求(約1-2章)。撒殫要篩他們,但耶穌要為伯多祿祈求。耶穌需要伯多祿負起領袖的角色,將來堅固其餘的門徒。耶穌的祈來看似沒有獲得俯聽,因為伯多祿將要跌倒,正如耶穌在34節親自承認的。然而,伯多祿的失敗將是暫時的,之後他要恢復信德,並堅固他的兄弟。在宗徒大事錄,伯多祿變得他現在所想像的那樣堅強。他聲稱,「主,我己經預備同你一起下獄,同去受死」(33節)。耶穌復活後,他做事時,將沒有半點猶豫不決或畏縮。

「我以前派遺你們的時候,沒有帶錢囊、口袋及鞋,你們缺少了什麼沒有?」(35節)。在兩次場合,耶穌派遣門徒出外傳教,囑咐他們不要帶儲備品,而他們不缺任何東西。第一次,他派遣十二人(9:1-6)。第二次,他派遣七十二門徒(10:1-12)。

「可是如今,有錢囊的,應當帶著;有口袋的也一樣;沒有劍的,應當賣去自己的外衣,去買一把」(36節)。前面的日子跟先前的截然不同,因為門徒不能依賴人家的款待。現在,他們必須裝備自己,因為世界將拒絕他們,如同拒絕他們的師傅一樣。有關劍的評論是誇張的語法,強調他們將要面對的危險。

「我告訴你們:經上所載:『他被列於叛逆之中』的這句話,必要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快要終結」(37節)。這經文引自依53:12。耶穌快將被控告違法,也將在兩名罪犯中間被釘十字架。

他們說:「主,看,這裡有兩把劍。」耶穌給他們說:「夠了!」(38節)。門徒不明白耶穌有關劍的說話的象徵意義,而他們也未能聆聽他召叫他們做僕人。耶穌的回應是惱怒和不屑的。時間短速,他不能教導他們還拒絕學習的東西。他們的武器快將他們列入罪犯之列,因為他們中一人用劍砍了大司祭的僕人(22:50)。

39-46節:耶穌往橄欖山去

「39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著去了。40到了那地方,耶穌便給他們說:「你們應該祈禱,免得陷於誘感。」41遂離開他們,約有投石那麼遠,屈膝祈禱,42說:「父啊!你如果願意,請給我免去這杯吧!但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你的意願成就吧!」43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給他,加強他的力量。44他在極度恐慌中,祈禱越發懇切;他的汗如同血珠滴在地上。45他從祈禱中起來,來到們徒那裡,看見他們都因憂悶睡著了,46就給他們說:「你們怎麼睡覺呢?起來祈禱吧!免得陷於誘感。」

「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著去了」(39節)。路加把所有門徒包括在這情景,但瑪竇(26:37)和馬爾谷(14:33)則只包括伯多祿、雅各伯和若望。路加先前採用「照常」這短語,來形容形耶穌定期到會堂崇拜(4:16)。耶穌把公開崇拜(會堂)的力量跟私人崇拜(在橄欖山上祈禱)的力量結合,是我們生活的超卓模範。「你們應該祈禱,免得陷於誘感」(40節)。耶穌知道撒殫已要求「篩」門徒的機會,而這正是他們求助的機會。

「遂離開他們,約有投石那麼遠,屈膝祈禱」(42節)。這美麗的祈禱把耶穌不想受苦的渴望和他對天父的交付概括在一句話裡。這是值得我們仿傚的重要祈禱。天主有時賜給我們所祈求的,有時准許一個不同的結果,但把那結果轉化成合意的東西。

「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給衪,加強他的力量。他在極度恐慌中,祈禱越發懇切;他的汗如同血珠滴在地上」(43-44節)。路加在耶穌受誘惑的故事沒有提及天使(4:1-13;參閱瑪4:11;谷1:13),但在此加入。

路加照顧到他的希臘文化讀者;他們會把「恐慌」(在內心掙扎的意義上)解釋為軟弱。「恐慌」這個翻譯,其形象好像運動員流著汗。兩者不是指向猶豫或不肯定,而是一個運動員在比賽開始時所強烈集中的力量。這祈禱發現耶穌為手頭的掙扎而集中和準備。路加也「剔除(耶穌)對伴侶的需要,和馬爾谷所強調的恐怖和悲傷……因為他(和希臘讀者)都把這一切理解為惡習的標記,而不是德行的標記。耶穌在橄欖山上的經驗,好像雅各伯與天神搏鬥的經驗(創32:24-32)。

如果耶穌感到恐慌,他的門徒也感到恐慌。他從祈禱中起來,來到們徒那裡,看見他們都因憂悶睡著了,就給他們說:「你們怎麼睡覺呢?起來祈禱吧!免得陷於誘感」(45-46節)。瑪竇(26:40-45)和馬爾谷(14:37-41)三次敘述耶穌發覺門徒睡著了,但路加只敘述了一次。路加軟化了門徒的失敗,加上「因憂悶」這短語。他們因四週的環境而感到不知所措,他們既不能控制,也不能明白,他們於是睡著了。每個父母都知道耶穌給門徒說話背後的沮喪。他知道這時刻是多麼重要,告訴門徒要準備,但他們沒有這樣做。現在已是太遲了。他再告訴他們要祈禱,但群眾已到來。

47-53節:猶達斯走近了耶穌

「47耶穌還說話的時候,來了一群人,那十二人之一,名叫猶達斯的,走在他們前面;他走近了耶穌,要口親他。48耶穌給他說:「猶達斯,你用口親來負賣人子嗎?」49 耶穌左右的人一見要發生的事,就說:「主,我們可以用劍砍嗎?」50他們中有一個人用劍砍了大司祭的僕人,把他的右耳削了下來。51耶穌說道:「至此為止。」就摸了摸那人的耳朵,治好了他。52耶穌對那些來到他跟前的司祭長,和聖殿警官並長老說:「你們拿著刀劍棍棒出來,好像對付強盜嗎?53我天天同你們在聖殿裡的時候,你們沒有下手拿我;但現在是你們的時候,是黑暗的權勢!」

「耶穌還說話的時候,來了一群人,那十二人之一,名叫猶達斯的,走在他們前面;他走近了耶穌,要口親他。耶穌給他說:『猶達斯,你用口親來負賣人子嗎?』」(47-48節)。這負賣甚至因猶達斯的友好姿態而顯得更不可信任。

「耶穌左右的人一見要發生的事,就說:『主,我們可以用劍砍嗎?』他們中有一個人用劍砍了大司祭的僕人,把他的右耳削了下來。耶穌說道:『至此為止。』就摸了摸那人的耳朵,治好了他」(49-51節)。門徒首先要求指導,然後其中一人用較早前提及的劍來砍大司祭的僕人(38節)。在緊張的場面,他們感到混亂和害怕,所以,他們也好像混亂的、害怕的人那樣行動。耶穌阻止暴力並修補損害。即使現在,耶穌是治癒者。

「耶穌對那些來到他跟前的司祭長,和聖殿警官並長老說:『你們拿著刀劍棍棒出來,好像對付強盜嗎?我天天同你們在聖殿裡的時候,你們沒有下手拿我』」(52-53節)。耶穌注意到他們之所以沒有公開行動,是因為「他們害怕百姓」(22:2)。「『但現在是你們的時候,是黑暗的權勢!』」(53b節)。路加告訴我們,在誘惑之後,魔鬼「離開了(耶穌),再等待機會」(4:13)。機會已到來。不但是黑夜,而似乎黑暗的權勢己受控。

54-62節:女人,我不認識他

「54他們既拿住耶穌,就帶著解到大司祭的住它。伯多祿遠遠地跟著。55他們在庭院中間生了火,一起環坐,伯多祿也坐在他們中間。56有一個使女看見他面對火光坐著,便定睛注視他說:「這個人也是同他一起的。」57 伯多祿否認說:「女人,我不認識他。」58過了不久,另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中的。」伯多祿說:「你這個人!我不是。」59約隔一個時辰,又有一個人肯定說:「這個人,確是同他一起的,因為他是加利肋亞人。」60伯多祿說:「你這個人!我不懂你說的。」他還說話的時候,雞便叫了。61主轉過身來,看了看伯多祿,伯多祿就想起主對他說的話來:「今天雞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62伯多祿一到外面,就悽慘地哭起來了。」

「他們既拿住耶穌,就帶著解到大司祭的住它。伯多祿遠遠地跟著......伯多祿一到外面,就悽慘地哭起來了。」(54-62節)。再一次,我們很容易批評伯多祿只遠遠地跟著耶穌,但我們必須注意,他到底是唯一跟著的門徒。伯多祿負賣耶穌,如同猶達斯那麼肯定,雖然他缺少猶達斯的預謀和惡意向。我們容易批評伯多祿三次不認主,但我們必須首先反省自己,當一段友誼或一份工作處於危急關頭,我們對自己的信仰有多麼開放。如果表達我們的信仰,會使我們不受歡迎的話,我們會否默默地站著不語?伯多祿的救贖在以下的時刻立即開始:(1)雞啼,和(2)耶穌轉過身來,看了看伯多祿。伯多祿想起耶穌曾預言這次負賣,他哭起來了。耶穌的凝視穿透他的心靈,而那凝視好像手術刀一樣,恢復他的健康。耶穌己為他祈求,待他回頭以後,要堅固你弟兄(22:32),而這一刻展開了他的回頭。伯多祿完全懺悔,將永不再離棄耶穌,即使面對著危險。

63-71節:你們說了,我就是

「63那些羈押耶穌的人,戲弄他、打他;64又蒙起他來,問衪說:『你猜一猜:是誰打你?』65他們還說了許多別的侮辱衪的話。66天一亮,民間長老及司祭長並經師集合起來,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議會裡,說:『67 如果你是默西亞,就告訴我們吧!』耶穌回答他們說:『即便我告訴你們,他們也不會相信。68如果我問,他們也決不回答。69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大能者天主的右邊。』70眾人於是說:『那麼,你就是天主子了?』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了,我就是。』71他們說:『我們何必還需要見證呢?我們親自從他的口中聽見了。』」

如果你是默西亞,就告訴我們吧……那麼,你就是天主子了?」(67,70節)。這些是正確的問題,卻要求錯誤的答案。耶穌是否默西亞和天主子,這是他的身份、使命和職務的中心。然而,他們提問的目標是要得到證據來指控耶穌。他拒絕做對他們有利的事,並直接告訴他們,他們不樂於相信。他的其餘答案暗指達7:13和詠110:1。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了,我就是』」(70b節)。如果耶穌答「是」,那麼,他會有褻瀆的罪,按照猶太人法律而不是羅馬法律來指控。再一次,耶穌沒有直接回答,卻把問題轉移到提問者身上。七十賢士本的讀者會高興地發現大司祭的反語,不經意地把耶穌稱為 ego eimi(即在出3:14中,那「自有者」從荊棘叢中向梅瑟的啟示,ego eimi ho on)。Ego eimi是天主的名字。

「他們說:『我們何必還需要見證呢?我們親自從他的口中聽見了』」(71節)。聽見了什麼?耶穌沒有肯定自稱為默西亞或天主子,但也沒有否認。他們已來證明他有罪,這是他們所做的事。

23:1-5節:比拉多初審耶穌

「1於是,他們全體起來,把耶穌押送到比拉多面前,2開始控告他說:「我們查得這個人煽惑我們的民族,阻止給凱撒納稅,且自稱為默西亞君王。」3 比拉多遂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4 比拉多對司祭長及群眾說:「我在這人身上查不出什麼罪狀來。」5他們越發堅持說:「他在猶太全境,從加里肋亞起,直到這裡施教,煽動民眾。」

猶太公議會所定的死刑,必須經受命於羅馬的總督審察認可後,方能執行(若18:31),因此那些議員定了耶穌的死罪後,就趕快把耶穌往總督比拉多,請他審判處決。他們直接告耶穌三條大罪:(1)他煽惑人民造反:這大概是為了百姓歡迎耶穌,喜歡聽他道理的原故(19:35-40,46,48; 20:19; 22:50)。(2)禁止人民給羅馬皇帝納稅:這是故意曲解了耶穌給凱撤納稅所說的話。(3)他自稱為默西亞王:這稱呼是耶穌最後幾日常用的。按猶太人的思想,默西亞王要實在統治這個世界;既如此,便與羅馬相對抗。猶太人卻把耶穌自稱為天主子的話對外教總督擱下未提,只告他是造反作亂的份子,引起總督的注意,快定他的死罪。

比拉多聽了原告們所提的三條罪名,立刻明白他們把耶穌押來,只是因宗教問題仇恨他,想治他一死。比拉多對第三條罪名發生了「懷疑」,遂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3節,四聖史全同)。耶穌立即答應「你說的是。」又按若18:36,耶穌還向比拉多解釋自己的國,不是這世界上的國。比拉多明白了被告的君王之稱既是純宗教性的,自然對羅馬帝國的安危受不到絲毫的影響,遂向原告們鄭重聲明,被告沒有應死的罪過。原告們一聽聲明耶穌無罪,十分氣憤,又加重了控告耶穌的事,說他煽動人民作亂,在全猶太即全巴力斯坦,由加里肋亞開始一直到耶路撒冷各處宣傳他的主義。

6-12節:解送黑落德前

「6比拉多聽了,就問耶穌是不是加里肋亞人。 7既知道他屬黑落德統治,就把他轉送到黑落德那裡。這幾天,黑落德也在耶路撒冷。8黑落德見了耶穌,不勝欣喜,原來他早就願意看看耶穌,因為他曾聽說過有關於耶穌的事,也指望他顯個奇蹟。9 於是,問了耶穌許多事,但耶穌什麼都不回答。10 司祭長及經師們站在那裡,極力控告他。11 黑落德及自己的侍衛鄙視他,戲笑他,並給他穿上華麗的長袍,把他解回比拉多那裡。12黑落德與比拉多就在那一天彼此成了朋友,因為他們原先彼此有仇。」

比拉多一聽說耶穌是加里肋亞人,屬黑落德安提帕管轄(3:1註釋),遂把耶穌解送到黑落德行宮,因為他此時正在聖城。黑落德雖是個混血兒,總算是半個猶太人,為盡教民的義務,並為取得人民的歡心,也來聖城過逾越節;他佔了阿斯摩乃王朝(Hasmoneans)留下的宮室,做自己來聖城的行宮。比拉多既知耶穌無罪本當釋放耶穌,但他不敢違抗那些一心要定耶穌死罪的猶太人,又怕他們以後在羅馬朝廷控告自己開釋造反的叛徒,他把耶穌解送到黑落德前,一方面可以卸去責任,另一方面又可給黑落德一個面子。按羅馬法,法官可以審判在自己境內犯法的外方人,但也可以把他解送到他出生的地方官那裡。比拉多既知自己已宣判耶穌無罪,那半個猶太人出身的黑落德也決不會與自己有不同的判決。他如此行,可以證明自己所宣判的有理(15節),同時杜塞猶太人的口舌,鎮壓他們的狂妄,從而實行自己釋放耶穌的計劃。

8節黑落德一見耶穌解送到他跟前,就十分高興,因為他早聽說過耶穌所顯個奇蹟,還聽人說:耶穌也許是自己所斬的若翰由死中復活了,因此早想看看他(9:9)並希望看他在自己前顯個奇蹟。但耶穌對這位狡猾狐狸(13:31)和淫亂的「首長」所發的一切問題,概置之不理。那些跟來的司祭和經師也不斷在傍控告他。黑落德心知這個加里肋亞人的不理不睬,完全是在藐視自己,於是老羞成怒,便在耶穌身上報復自己所受的恥辱,就同自己的侍衛一起任意輕慢嘲笑耶穌,拿他當瘋子,末了給他披上一件華麗的長袍,戲弄他。

11節「華麗的長袍」按原文所指是古代近東君王和官宦貴族人在大節日所穿的禮服。這禮服不僅好看,還發出一種光亮(宗20:30)。黑落德拿耶穌當一個瘋狂的王子戲弄,就結束了他的審判。他既拿耶穌當一個精神失常的人,間接也推翻了猶太人所告他的一切。隨後又將耶穌送回比拉多衙門,因為他把耶穌交來是對自己表示尊重,如今將耶穌交回,放棄自己的權利,表示他對比拉多的尊重,也表示他與比拉多的看法相同。他們原來是仇敵,因這事竟成了朋友。他們結仇的原因,據學者推測是指13:1所載比拉多在聖城屠殺加里肋亞人的事;也許是史家若瑟夫所載的:黑落德當時在中東是提庇留皇帝的耳目,偵察羅馬在中東的官吏(Ant. Jud. XVIII, 104-105)。6-12節是路特記的一段,不見於其他聖史。路多次記黑落德和與他有關係的事蹟。

13-25節:耶穌被判死刑

「13比拉多召集司祭長、官吏及人民來,14 對他們說:「你們給我送這個人來,好像是一個煽惑民眾的人。看,我在你們面前審問了他,而你們告他的罪狀,我在這人身上並查不出一條來;15 而且,黑落德也沒有查出,因而又把他解回到我們這裡來,足見他沒有做過應死的事。16所以,我懲治他以後,便釋放他。」17每逢節日他必須照例給他們釋放一個囚犯。18他們卻齊聲喊叫說:「除掉這個人,給我們釋放巴辣巴!」19巴辣巴原是為了在城中作亂殺人而下獄的。20比拉多又向他們聲明,願意釋放耶穌。21 他們卻不斷地喊叫說:「釘在十字架上,釘他在十字架上!」22比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這人到底作了什麼惡事!我在他身上查不出什麼應死的罪狀來。所以我懲治他以後,便釋放他。」23但是,他們仍厲聲逼迫,要求釘他在十字架上。他們的喊聲,越來越厲害。24 比拉多遂宣判:照他們所請求的執行,25便釋放了他們所要求的那個因作亂殺人而下獄的犯人;至於耶穌,卻交出來,讓他們隨意處理。」

由13-25節與前二聖史所記大致相同。但路所述條理分明:比拉多三次強調耶穌無罪,三次想法開釋(14,16,20,22等節)。猶太人三次瘋狂地喊叫處死耶穌,且要求釘他在十字架上(18,21,23等節)。按路所述,耶穌被定死罪,決不是為了造反,而是因比拉多的怯懦,放了巴辣巴(Barabbas),釘死了耶穌。比拉多見黑落德又把耶穌送到自己跟前,迫使自己了結這個案子。如今他要想在猶太人前顯出自己是個護法的羅馬人來,堅持要以法律來審判。他第二次開庭時,仍強調初審時所宣判的(4節),並加上另一個理由:說黑落德也查不出耶穌的罪來。但是自以為有法律精神的羅馬人,卻下不合法的判決:「所以,我懲治他以後,便釋放他。」這「所以」二字實在犯了邏輯的嚴重錯誤。兩位長官既明知被告無罪,用「所以」下判決,怎能自圓其說?「懲治」按原文含有教員責罰學生的意思。懲治無罪的人怎能算合法?況且所說「懲治」是用鞭打的酷刑。按羅馬法,鞭刑是犯人釘十字架前或受其他死刑前所應受的刑法。怯懦的比拉多既退讓了第一步,第二步也難拒絕。他犯的這種錯誤是政客為爭取人心所用的「緩和劑」,是衛法之人士所不齒的。

26-32節:十字架苦路

「26他們把耶穌帶走的時候,就抓住一個從田間來的基勒乃人西滿,把十字架放在他肩上,叫他在耶穌後面背著。27有許多人民及婦女跟隨著耶穌,婦女搥胸痛哭他。28耶穌轉身向她們說:「耶路撒冷女子!你們不要哭我,但應哭你們自己及你們的子女,29 因為日子將到,那時,人要說:那荒胎的,那沒有生產過的胎,和沒有哺養過的乳,是有福的。30 那時,人要始對高山說:倒在我們身上罷!對丘陵說:蓋起我們來罷!31如果對於青綠的樹木,他們還這樣做,對於枯槁的樹木,又將怎樣呢?」32另有兩個凶犯,也被帶去,同耶穌一同受死。」

路沒有記述耶穌受鞭刑(瑪27:26;谷15:15;若19:1),只在16,22節中暗示了兩次;也沒記羅馬兵凌辱耶穌種種暴行(瑪27:27-31;谷15:16-20;若19:2,3),他只記大司祭的差役夜間凌辱耶穌的事(22:63-65)。耶穌兩次所受的凌辱,不能視為一回事。26節「他們把耶穌帶走……」,「他們」不是猶太人,而是羅馬兵(36節)因為當時只有他們釘人在十字架上。關於幫助耶穌背十字架的西滿,詳見前二聖史。

僅路給我們記述了耶穌赴刑場時警愓了哭悼自己的婦女。他們不是49節所說加里肋亞來的婦女,因為在28節此處耶穌稱她們為「耶路撒冷女子」。按猶太經師的文獻記載(Sanhedrin, 43a),在耶路撒冷曾經由貴族婦女組成一個善團,目的是給往刑場的死囚喝一種香料攙和的酒,使犯人麻醉,減輕他的痛苦。哀哭耶穌的這些婦女也許是屬於這善團的。她們一定也聽說過耶穌的大名,知道他受釘十字架是出於法利塞黨和大司祭等的仇恨。她們雜在人群中跟在耶穌後邊搥胸號咷是出於同情心,耶穌看見那些憐憫自己的婦女,就忘了自己的痛苦,引起了對聖城憐憫心,叫她們不要哭自己,而要哭她們自己和她們的子女於不久的將來要受的大難(21:20-24)。因為大難來時,這城裡的居民沒一個幸免的。那時,子女眾多而被稱為有福的婦人,比無子女的更要痛苦,因為除了她們自己受苦外,還要分受子女的痛苦。那些在猶太人前一向受羞辱的石女,那時是有福的,因為她們只有自己受苦。求山倒下活葬自己的話,本是歐瑟亞先知預言撒瑪黎雅人滅亡時的哀求(歐10:8)。如今耶穌用於耶路撒冷(參閱默6:16),意思是說,猶太人所受的苦如此劇烈,以致希望快快的死去。四十年後這些話在提托(Titus)圍困聖城時一一應驗了。據史家若瑟夫(Bell. Jud. VI, 3, 4)記載:有一個名叫瑪利亞的婦女曾烹食了自己孩子(譯文詳見先知書中冊,哀4章10節註釋),在這段駭人的事末尾,史家說:「餓得發狂的人盼望快死,以為早死的人更是幸福,因為不再活著受苦了。」耶穌接著又向婦女們用了另一個比喻,說明自己無罪受這慘無人道的死刑,而那些窮兇極惡的猶太人更當如何!耶穌自比「青綠的樹木」(舊約的比喻中:茂盛樹木常指義人;詠1:3;耶17:8),是說自己正在強壯有為之年,向來以救人為懷,卻有此下場;而那些已腐敗的猶太首長如亞納斯(Annas)、蓋法(Caiaphas)等,和那些為亞納斯、蓋法所迷惑而不自知的人民── 耶穌比他們為「枯槁的樹木」,已快到被審判的火焚憢的時候── 他們的下場更是何等可怕呢(參閱伯前4:17-19)!32節又特記在苦路上與耶穌同行的還有兩個強盜,這是拿耶穌當強盜的首領。

33-43節:被釘在十字架上

「33他們既到了那名叫髑髏的地方,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也釘了那兩個凶犯: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34 耶穌說:「父啊!寬赦他們罷!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他們拈鬮分了他的衣服。35 民眾站著觀望。首領們嗤笑說:「別人,他救了;如果這人是天主的受傅者,被選者,就救他自己罷!」36 兵士也戲弄他,前來把醋給他遞上去, 37說:「如果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就救你自己罷!」38在他上頭還有一塊用希臘、拉丁及希伯來文字寫的罪狀牌:「這是猶太人的君王。」 39懸掛著的凶犯中,有一個侮辱耶穌說:「你不是默西亞嗎?救救你自己和我們罷!」40另一個凶犯應聲責斥他說:「你既然受同樣的刑罰,連天主你都不怕嗎?41這對我們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所受的,正配我們所行的;但是,這個人從未做過什麼不正當的事。」42 隨後說:「耶穌,當你來為王時,請你紀念我!」43耶穌給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裡。」

大概耶穌在手足被釘時,求聖父饒恕釘死他的人們。按耶穌祈禱的口氣是為一切釘死他的人,可是首先不是為兵士,因為他們只是奉命執刑的人,而是為那些政教首長和被他們煽惑的人民,因為是他們一致逼迫比拉多釘死他。「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這並非說他們是無罪的,而是說猶太人不完全明白他們是殺害了天主子,也不明白犯的罪是怎樣的窮兇極惡。日後伯多祿和宗徒們向猶太人講道時,多次原諒他們殺害耶穌是出於無知(宗3:17; 13:27)。耶穌在受釘時忘了自己的痛苦,反為自己的仇人祈禱。他先前說:「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6:28; 瑪5:44),他先前所教的,現在親自實行了。他在加爾瓦略山(Calvary)上躬行實踐了他向全世界所宣佈的愛仇的道理:他不但不抱怨仇人,反而為仇人求赦,於是十字架便成了前古後今最大的講壇。

由35-38節描寫耶穌高懸十字架上的一幕,把百姓、政教首長和兵丁對耶穌的態度,一一劃清,百姓在旁觀看,是出於好奇心。首長們現在個個以勝利者自居,個個在十字架下,鑑賞他們死仇的下場;不時還說上一兩句諷刺的話,來譏笑這個架上的被釘者,加增他的痛苦。「被選者」(9:35)是依撒意亞(42:1)對默西亞的稱呼,此稱呼對耶穌十分恰當,但出自他們的口,用意是在辱罵耶穌。釘耶穌的士兵,本不是猶太人,見猶太的首長譏笑耶穌,他們出於無知,就把十字架上懸的判語「猶太人的君王」和別人所說:「救你自己罷」的話,連起來輕慢耶穌。「猶太人的君王」出自羅馬兵士口中,不僅侮辱耶穌,同時也含有侮辱猶太人的意思。按此處所記,是兵士譏笑耶穌時,拿醋(即兵士解渴所喝的攙醋的水)送給耶穌喝。按前二聖史所記是耶穌高喊「厄里……」後,有一兵士拿了醋給耶穌喝(瑪27:47,48;谷15:35,36),似乎含有譏諷的意思。但按若19:29,給耶穌喝醋是出於憐憫之情,因為他們聽見耶穌說了口渴。揆諸實情,若望是補正前三聖史所缺的。38節「罪狀牌」註釋,詳見瑪27:37註釋。

34節是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第一句話,給猶太人開了痛悔的大門。從耶穌的聖口中所發的第二句話給右盜開了天堂的大門(43節)。僅路給我們記下了「七言」中的第一、二兩句,以及右盜翻然回頭的奇蹟。按前二聖史所載:「與耶穌同釘的強盜」也輕慢耶穌,而路記載輕慢耶穌的只有左盜,他也同別人一樣譏笑耶穌說:「你不是默西亞嗎?救救你自己和我們罷!」這話本無譏笑之意,但他是以譏諷的口氣說的。他同別的猶太人一樣很難相信這位與自己同一命運的人能是默西亞。他相信默西亞是征服世界,是世上勝利的君王,決不能同自己陷於如此悲慘的命運中。但是右盜已觀察出耶穌的堅忍,又聽見他為仇人求赦,為仇人推委卸罪的話,心內已經感動。一聽左盜也譏笑耶穌,就厲聲責備他。按原文的意思是說:別人譏笑耶穌還算罷了,但你這受同樣刑罰的,怎麼還說輕慢他的話呢?隨後他明認自己的罪,說他們二人受此刑罰是應當的:同時也承認耶穌是義人,從未行過什麼壞事。右盜既如此懺悔認罪,聖寵的光就照亮了他的心,不但叫他承認耶穌是義人,且也承認他為默西亞說:「耶穌!當你來為王時,請你紀念我!」「當你來為王時」或譯「到你的國中」,按原文可作「帶著君王的光榮來臨時」,是說:當他作凱旋的君王來臨時,求他也叫自己在將來成為他國中的一份子。右盜雖沒有提默西亞一名,但他已承認耶穌為默西亞。按猶太人的默西亞論,他們理想中僅有一位君王,即默西亞要永遠為王。大概這個強盜早已聽說納匝肋人耶穌的大名,說他怎樣仁慈,顯了多少奇蹟,治愈了多少病人,也聽說他宣講的天國。雖然右盜昔日也作奸犯科,現今卻到了自己的末日,想到了天主的公義是如何可怕,這話雖是向左盜說的,但把自己也包括在內。他一想到身後,遂把自己交託給耶穌。但耶穌許給他的遠遠勝過了他所求的。耶穌沒有說「將來」,而說「今天」要同自己在「樂園」裡。按「樂園」或作「伊甸園」,在當時是指義人死後所到的地方,那地方也稱「亞巴郎的懷抱」(16:22)。耶穌斷氣後立即降到了「古聖所」,此時右盜也與他同去,享受真福。按偽福音右盜名叫狄斯瑪(Dismas)。教會於3月26日記念他。

44-49:耶穌斷氣

「44 這時,大約已是第六時辰,遍地都昏黑了,直到第九時辰。 45 太陽失去了光,聖所的帳幔從中間裂開,46 耶穌大聲呼喊說:「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手中。」說完這話,便斷了氣。47 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遂光榮天主說:「這人,實在是一個義人。48 所有同來看這景象的群眾,見了這些情形,都搥著胸膛,回去了。49所有與耶穌相識的人,和那些由加里肋亞隨侍他的婦女們,遠遠地站著,觀看這些事。」

44-49節路所記耶穌臨死時的情形與前二聖史大致相同,但路所記的頗為簡單明瞭,次第井然。他先敘述自然界的驟變,為真主作證的可怖現象。耶穌死後,在場的外教百夫長和平常百姓都翻然悔改,承認死者為一義人。最後提及與耶穌熟識的人。此節註釋,詳見前二福音。聖殿的帳幔也在此時分裂,證明死者真是默西亞,已除舊更新。按前二聖史的記載,帳幔的分裂是在耶穌斷氣以後。

前二聖史記載耶穌臨死時,大喊了一聲,便交付了靈魂;路卻記下了耶穌死時說的第七句,即最末一句話:「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手中!」(46節)按此句引自詠31:6,本是達味在大難中把自己交托於天主,求他保護自己脫免死亡的話。但耶穌用此句是把自己的性命完全再交回派遣他來到世上的父,他已甘心承受了一切苦難和死亡,在世順命到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8)。

執刑的羅馬百夫長見到所發生的一切現象,似乎受到了一種異樣的感動,明認耶穌實在是個無辜受死的義人。站在十字架周圍的群眾,大半是求過比拉多釘死耶穌的人,一見這光景,就哭泣搥胸回家去了,痛悔自己所行的這件傷天害理的惡事。此時司祭和經師有什麼態度,聖史們都未提及。按聖史以後所記看來,他們似乎沒有表示悔改的態度(瑪27:62-66)。49節特提出:「所有與耶穌相識的人……遠遠地站著……」,這些人由於害怕或者兵士不准他們靠近十字架,或者由於心中難受耶穌的痛苦,不願雜在紛亂的人群中,就在遠處站著。他們中也許有門徒,還有尼苛德摩,若瑟阿黎瑪特雅等人;所說的婦女,即8:2,3和本章末及下章所提到的婦女。

50-56節:埋葬耶穌

「:50 有一個人名叫若瑟,是一個議員,又是一個善良公正的人。51 他原是猶太阿黎瑪特雅城人,一向期待天主的國;他沒有贊同其他人的計謀和作為。52 他去見比拉多,要求耶穌的遺體。53他把遺體卸下,用殮布裡好,安葬在由巖石鑿成,而尚未葬過人的墓穴裡。54那天是預備日,安息日快到了。55從加里肋亞同耶穌來的那些婦女,在後邊跟著,觀看那墓穴,並觀看耶穌的遺體,是怎樣安葬的。56她們回去,就預備下香料和香膏。安息日,她們依照誡命安息。 」

路極口稱讚若瑟阿黎瑪特雅的品德和為人。這人靠近加爾瓦略山有一座莊院,在那裡已為自己和家人在岩石內鑿了墓穴(若19:41;瑪27:60)。瑪27:57說他是個富翁,谷15:43說他是個地位尊貴的議員。他既是這樣位尊德高有權有勢的人,所以敢向總督請求,准許自己埋葬耶穌(詳瑪27:58註釋)。他埋葬耶穌是照當時本國的葬禮,把耶穌安葬在為自己鑿的墓穴內(參閱若19:40)。按聖史所載,耶穌斷氣時約在下午三點鐘,這一天是星期五,猶太人開始過安息日只餘三小時,在如此短的時刻內,若瑟要請求總督收屍,買麻布、香料、卸屍、洗滌、包裹、停放、封墓等,必須都在黃昏前做完,他們行的一定十分倉卒,似乎也沒有完全照以上所述的殮葬的禮去行(詳瑪27:59-61各註釋)。並且按54節所說,他們葬完耶穌,「安息日快到了」,按原文作:「星快要出來」,因為猶太人見出了星或屋內一點燈,安息日即算開始。若瑟等可能潦草從事,屍體沒有抹得盡善盡美,婦女們看了,心中有些不滿,於是便在回城的路上,再買了香料,預備過了安息日再去細細塗抹聖屍。詳見瑪27:61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