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Ashes)

聖經上,「灰」可以說是消極一方面的代表,它的象徵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坐在灰中,或頭上撒灰等於哀慟、痛苦及補贖的象徵(撒下13:19; 依58:5; 61:3; 耶6:26; 哀3:16; 則27:30; 納3:6; 約2:8; 瑪11:21等)。

說某人變成灰燼,意謂某人受盡仇人之侮辱及困苦磨難的意思(約30:19; 42:6; 德40:3),也是自卑謙下的表示(創18:27; 德10:9)。灰燼惟一的一次比較光明的用法,是在詠147:16,謂上主撒霜如灰燼。

灰燼在禮儀上亦有它的象徵作用:將一頭紅母牛殺掉之後,全部焚燒,再將灰燼撒在水上,此水可作某種取潔之用(戶19章;希9:13)聖經上亦數次提到,祭獻後的灰應倒在祭壇東邊倒灰的地方,然後再將之移往營地之外(見肋1:16; 4:12; 6:3,4; 列上13:3-5)。

天主教香港教區信友應知

悔罪期

我們在基督徒生活中的其中一項要務,乃透過悔罪和克己實踐皈依。悔罪首先是一種信仰行為,目的是愛和皈向天主;否則就僅是耶穌基督曾經公開譴責的形式主義和法利塞主義而已。

新聖教法典宣稱:

普世教會的悔罪日期是全年之中的每星期五以及整個四旬期。

全年之中每星期五守小齋,除非當日為特別慶節。守小齋的規定,適用於所有十四歲以上的人士。

每年聖灰瞻禮日及耶穌受難日守大小齋。守大齋的規定適用於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但未達六十歲的人士。

所謂小齋,即放棄取用熱血動物的肉類食品。所謂大齋,即只可飽餐一頓,但在早上及晚間卻可進少量食物,其餘時間只可取用流質飲品,而不能進食。

根據新聖教法典的授權,各地主教可為自己的教區另定細則,以具體地履行悔罪的一般性規定。

甲、已故胡振中樞機規定逢星期五信友可免守小齋,但必須踐行一些愛德或克己善工:例如:節制飲食、煙酒、減少娛樂消遣(看電視、打牌等)的時間,獻出餘暇為窮人、病人、老人、孤獨及其他需要幫助的人服務。 此外,在四旬期內,他們宜作特別的善工,例如:每天參與彌撒、每天朝拜聖體或拜苦路。

乙、至於聖灰瞻禮日和耶穌受難日的大小齋,已故胡樞機決定在這兩天保留傳統的大小齋。但是,如果聖灰瞻禮日適逢農曆新年節期,當天的大小齋可獲寬免。在此情形之下,教友必須自行採用其他適當的悔罪方式,或捐款濟貧。 為使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悔罪精神,每位信友自行選擇悔罪期所用的克己方式,並忠誠地去實踐。

附註:牧者及家長應確保那些不受大小齋規定所限的人,能領會悔罪的真正意義。

Published Date: 
Friday, January 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