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九主日

「那時候,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若望,走到耶穌面前,對耶穌說:「師父!我們請你允許我們的要求!」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願意我給你們做什麼?......」(谷10:35-45)(10月17日)

原來一個人的罪孽,可引致其他人跌倒(見歐14:2),甚至受傷。大家試想一想,將世上過去、現在和將來所有的罪過放在一個擔子上,然後把這個擔子同時放在一個人身上,你便明白「他的容貌損傷得已不像人,他的形狀已不像人子」(依52:14)的原因。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絕非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耶穌因我們的罪過而死,我們每人便應為祂的死而負責(天主教教理598)。耶穌既然為我們受苦致死,我們最少要做到下列幾點:

在生活中常向我們的救主感恩;「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路10:27);盡力向其他人宣講那位為愛我們,甚至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仿傚耶穌,熱切期待殉道。當一個人意識到他是導致耶穌死亡的其中一份子,而耶穌正透過自己的死亡顯示祂的愛是完美無比,那人將不再為自己而生活,「而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了的那位生活」(格後5:15)。讓我們進入十字架的新生活(迦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