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八周・星期四

「耶穌向法學士們說:「禍哉,你們!你們修建先知的墳墓,而你們的祖先卻殺害了他們,可見你們證明,並且贊成你們祖先所行的事,因為他們殺害了先知......」(路11:47-54)(10月14日)

耶穌控訴當時的人,指責他們贊同他們祖先謀殺的行為(路11:48)。他們的祖先殺害了無辜的天主的傳訊者──先知。這樣做,他們就是反對那派遣先知來到的天主(cf瑪21:33-46)。耶穌認為這一代的人,都要承受「自創造世界以來,所流眾先知的血」的追討(路11:50)。耶穌的宣言受到很「嚴厲」的追逼和盤問(路11:53)。結果導致了對耶穌──這位至聖、完全無辜的、先知中的先知-的謀害。

罪惡是一種瘟疫、是世代的、是自我延續的,它蒙蔽了我們,致使我們犯罪。罪本身是致命性的,它甚至可以是殺神本身,甚至是殺害天主。因此,當我們犯罪,我們就是陷入了羅網。單靠我們的力量,我們沒有逃避犯罪的能力。我們若不相信耶穌,就要死在罪惡中(見若8:24)。耶穌拯救了我們。他在我們的生命中,干預了罪惡,打擊了罪惡的力量。我們必須時常感謝耶穌將我們由罪惡中救拔出來。我們必須不惜代價以避免犯罪,我們必須向罪惡的世界宣講這位救拔我們於罪惡的唯一救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