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那時候,耶穌對宗徒說:「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人;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人。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人.....」(瑪10:37-42)(6月28日)

聖經:瑪 10:37-42

釋經

10章:上下文

在本章裡,耶穌召集十二門徒,賦予他們治病和制伏邪魔的能力(10:1-5)。他然後給予他們出發令(10:5-15)。他警告他們將面對迫害(10:16-25)。他告訴他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的,卻要害怕那位對肉身和靈魂擁有權力的天主(10:26-28)。他向他們保證天主的愛(10:29-31)。他答應,誰在人們面前承認他的,他要在天父前承認他們(10:32-33),並警告他們,他來不是為帶平安,而是為帶刀劍(10:34-39)。

因此,當耶穌應許賞報那些接納一位先知或一位義人的人,那個環境是高風險的,是屬靈的戰區。先知和義人為了基督而承受風險,而那些協助他們的人也承受同樣的風險。除了提供衣、食、住和金錢外,他們也為基督及其教會展示個人的支持──並鼓勵那些站在對抗魔鬼及其奴才之戰最前線的人。

37-39節: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獲得性命

「37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 38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 39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獲得性命。」

對於瑪竇來說,基督論的重要性在本段經文中是顯然而易的。耶穌既是投身的對象,也是代表他人向天父調解的唯一主體。在此不想像中間立場或『中立』。或是支持耶穌,或是反對他。在此猶太主義的界限被打破,因為沒有先知、老師或辣彼能夠說出這些話。瑪竇繼續在我們前保持耶穌的唯一性。

第一條誡命(出20:3)呼籲我們只事奉天主,沒有別的神。當一名法學士問耶穌:「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瑪22:34-40),耶穌確認這優先次序。耶穌進一步要求人效忠他,甚至先於埋葬自己的父親(瑪8:22)。在我們的福音課,他要求人效忠他,先於效忠家庭。

第五條誡命(出20:12)叫我們孝敬父母。耶穌在37節的說話可能被視為反父母,但事實卻不是。呼籲愛基督超過愛家庭,這是一種尊敬家庭的另一種方式。耶穌提出效忠的呼籲,與一個人所認識對家庭之愛的最強烈要求,二者形成對比。耶穌不是主張對家庭不忠,而是呼籲我們效忠天主,甚至超越效忠家庭。

耶穌呼籲他的門徒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38節)。對我們來說,這是一個遙遠的比喻,但耶穌的聽眾……見過人負起他們的十字架……他們知道這是如何發生,而那人與一小群羅馬士兵一起出發,走上單程路。他不會回來。因此,對他們來說,背起十字架代表最極度的捨棄自己。若望福音成書時,基督徒不但熟悉耶穌的十字架,而且熟悉基督徒背起他們的十字架,走上殉道的之路。耶穌的應許是,「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獲得性命」(39節)。

40-42節:誰接納我

「40 誰接納(希臘文:dechomenos)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 41 誰接納一位先知,因為他是先知,將領受先知賞報;誰接納一位義人,因他是義人,將領受義人的賞報。42 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因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

在過去兩個主日,我們已聽過耶穌任命門徒。他告訴他們,「你們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銀、銅錢;路上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帶兩件內衣,也不要穿鞋,也不要帶棍杖,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他談到他們將面對危險,包括被自己的家人拒絕。

「誰接納(希臘文:dechomenos)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40節)。現在,耶穌告訴門徒,他將賞報那接納他們的人──因而揭示他為傳教使命提供必需品的一部份計劃。

他在天主、耶穌、門徒與主人之間建立一種四向關係:

──天主藉著派遣耶穌而主動建立夥伴關係。

──耶穌然後派遣門徒。

──門徒藉出外而採取第三步。

──那些接納門徒的人藉著提供支援而採取最後的一步。

耶穌說,那接納子的,就是接納父──而接納先知的,就為主人領受先知的賞報。這是猶太人關於shaliah的觀念,視君王的使者猶如君王。

先知──義人──小子:這行動是由高至低:

──先知受到人們的尊敬,因為他們是天主的發言人。宗徒也具有類似的地位,而這篇傳教言論的對像是宗徒(10:1-5;也參閱宗11:27; 13:1-3;格前12:28)。誰是今天的先知?這名詞可應用在任何蒙天主召叫來宣講天主訊息的人。其應許是,凡接納先知的,將獲得先知的賞報。

──義人是那些服從天主的人。也許這名詞是用來指明基督的信徒,好像保祿所用的「聖人」
──正如我們今天所講的「好基督徒。」誰接納義人,就獲得義人的賞報──大概比先知的賞報為少──但也是重要的賞報。

──小子可包含不同的意義──孩子──窮人──那些軟弱的人。在這語境下,它所指的是普通的門徒。一杯涼水是最小的恩賜──一份幾乎是任何人都可以給予的恩賜。耶穌不想我們以缺乏富足為藉口,以為自己不能協助基督徒事業。諷刺的是,對於一個真正口渴的人來說,一杯涼水可能是最珍貴的禮物──在某些情況下,本身是生命的恩賜。儘管在人生中,我們會選擇作英雄,但耶穌的心卻傾向於送水的人。提供一杯水是有效的聖召。天主甚至賞報最小的貢獻。耶穌沒有指定那些幫助小子的人得到什麼賞報,但向我們保證肯定會得到。

接納一位先知有什麼意思?它可解作提供必需品,例如衣、食、住宿──或金錢,讓先知可購買這些東西。在迫害的環境下,這裡所形容的殷勤款待,可以涉及收藏那些被當局通輯的人,而給主人帶來相當大的風險。

有兩個舊約故事是富教育意義的。在這兩個故事裡,主人都為先知提供基本需要。每人也領受生命的禮物:

──在第一個故事裡,匝爾法特的寡婦等著餓死,但是,在厄里亞求得天主答應她的食物不會吃完之後,便應厄里亞的要求,給他做了少許餅。結果,「缸裏的麵,沒有用完,罐裏的油,也沒有減少。」其後,她的兒子死去,而厄里亞活復了他(列上17:8-24)。

──在第二個故事裡,叔能的一對夫婦給厄里叟提供食物和舒適的房間,因為厄里叟是天主的人,是位聖者。這樣,厄里叟答應這對沒有兒女的夫婦將會懷孕一個孩子。這孩子出生和成長,但後來死去──厄里叟也把他復活(列下4:8-37)。

接納一位先知也似乎暗示接納先知的訊息

「誰接納一位先知,因為他是先知,將領受先知賞報;誰接納一位義人,因他是義人,將領受義人的賞報」(41節)。這種接納是伸延的,因為獲接納的人是先知──或是義人──或是門徒。耶穌沒有命令普遍的款待,而是款待門徒。他在25:40使用類似的說話,賞報義人曾給飢餓者吃、給口渴者喝等等。「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要注意「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這句話。基督無疑會因我們仁慈對待弱小者而賞報我們,但這段經文所強調的,就是款待門徒。

在接納先知、義人和小子之間,有些代價是互相聯繫的:

──其中一個代價是經濟上的代價。我們給別人提供所需的,這並不是小事的。不論給他們提供食物或金錢都是昂貴的。

──另一個代價是個人的代價。邀請某人來住在我們的屋裡,這往往造成壓力。我們的房子的空間通常剛好只足夠一家人應用。接待別人可能涉及沙發床、睡袋,甚至把客廳改為睡房。客人入侵我們的個人空間,也限制我們的私隱。

──另一個代價可能是危險,即危及自己和家人。耶穌警告門徒,他們將面對反對──迫害。接待的家庭可能發現自己身處幾方的攻擊當中。

我們傾向以為偉大的基督徒在天國會領受宏偉的住處,而我們其餘的人將領受較小的住處。這種觀念是有問題的,因為救恩是恩賜,而不是賺取得來的東西。然而,我們的福音課暗示先知、義人和小子有不同的賞報,所以,那些接納他們的人也領受不同的賞報。

耶穌的這些話為我們的喜訊:

──首先,耶穌向我們保證,我們雖沒有見過降生成人的耶穌,並非處於不利的境況。當他在現世時,那些曾接納過他的人,當然會領受賞報,但是,如果我們今天接納他的先知、義人和小子,也會得到同樣的賞報。

──第二,耶穌向我們保證,即使最樸素的環境也不限制潛在的賞報。不論普通人,抑或是富人,都得到應許,可因接納一位先知而領受先知的賞報。即使他們接納的方式有所不同,但他們因款得而獲得的賞報是相同的。

──第三,我們並沒有被要求成為先知才領受先知的賞報,而只須接納先知。我們並沒有被要求成為大聖人才領受大聖人的賞報,而只須接納聖人。給予最小的門徒的禮物也帶來它的賞報。正如天主知道和照顧我們的每一根頭髮,因此,天主也知道每個代表信友的慷慨行動。這樣的恩賜也被算為給予耶穌的恩賜──而給予耶穌的恩賜也被算為給予天父的恩賜。

──第四,那些參與上主工作的人獲得保證,那些幫助我們的人被應許領受賞報。不管領受支持的上主的僕人是聖職人員或平信徒──傳道員或看門人。天主指定我們的領受將成為施予者的祝福。

概括地說,必須宣講福音,而那些協助宣講的人,不管是間接的,他們都是履行一項重要的、值得稱讚的職能。

因此,我們來到山中聖訓的結論(9:35-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