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耶穌對群眾說:「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路8:16-18)(9月24日)
天主時常讓我們聆聽聖經的教誨或閱讀聖經和一些釋經的著作,如我們這些文章,來啟迪我們。天主的話,尤其是聖經經文,就如我們步履前的明燈,是我們路途上的光明﹝詠119:105﹞。上主保守我們,使我們成為這明燈相稱的追隨者。我們不要把這燈置於自私、恐懼的器皿下或懶惰、安逸的床底下。
相反地,我們該把天主聖言的光放於燈臺上,讓所有人都能看見﹝默1:11-12﹞。要讓天主聖言的光光照我們,這樣,我們的光便得擦亮,同時,我們亦能通過主內的兄弟姊妹,接受更多的光。這道光,不只在教會中照耀,也通過教會,光照這個黑暗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