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言、言(The Word[LOGOS])

本文中首先會解釋天主的「話」,在舊約和新約內所包含的意義,然後略述若望的 Logos 「聖言」的由來和屬性,因此分為以下三段討論:(1)語言學上的話、言、言語、道等的精密意義。(2)舊約時代的天主的話。 (3)新約中的天主的話及若望的「聖言」的由來和屬性。

1、「話」就語言學的淺說

為表示「說話」(動詞)和「話」(名詞)等類的意思,希伯來文常用的字是說、言語、話、命令、斷語、聲音、訓示等,這些字在使用上,可以適用於世人,也可適用於天主。

按聖經,天主不只賜給人說話的能力,而且他自己也曾與世人說過話,並且把自己的意旨和自己的命令啟示與人,且把自己的宗旨和達致該宗旨的方法指示給人。雖然創世紀充滿了許多「擬人」的說法,但該注意的是,該書的最大目的,是在於揭曉那真宗教的最高成分,即唯一的全能天主,創造萬物的真主,對於相似自己的人類特別加意眷顧,並把自己的計劃啟示給他們。因此,一些現代學者稱以民的宗教,為重視聽從天主的話的宗教。此外,還該注意,聖經的作者每次表示天主說話,出令等意思時,通常都用表示人說話、下令等同樣的動詞和名詞。我們說「通常」,因為的確聖經上有些名詞和動詞只限用於天主,這種事實說明三端真理:(1)人是依天主的肖像造成的;(2)在造物主和世人之間,確有天壤的差別;(丙)人應該與天主交談,因為是天主首先曉諭世人,他既屈尊與人交談,受造的人,怎可閉關,不與相應呢?

希伯來文表示說話、話等字並不多,很流行用的即是 Amar, dabar, malal, naham, kol, peh, hisra 等,這些動詞和由它們演變而來的字,在中文聖經內,普通譯為:說話、話、言、語言、諾言、斷言、命令、訓言、教訓、聲音、呼聲等。

2、舊約時代的天主的話

就以色列人來說,「話」不只限於由口中發出,含有意義的一種聲音,它並且是含有動力的一種聲音,當然這種動力能有益於人,也能有害於人,見創27; 蘇6:26; 列上16:34。

最強有力的話,只有天主的話;依55:10, 11說:「譬如雨和雪從天降下,不再返回原處,只有灌溉田地,使生長萌芽,償還播種者種子,供給吃飯者食糧;同樣從我口中發出的言語,不能空空地回到我這裡來,反之,它必實行我的旨意,完成我派遣它的使命」。

大概來說,在舊約中天主的話不外是:(1)預言,(2)命令或法律的話,(3)造物主的話。

 

 

上主將自己的話放在先知的口中(耶1:9),然後派遣他們去宣傳這話給人民(依6:8)。先知不能抵抗上主的命令,如果不因上主的名去宣傳,天主的話就像火在焚燒,蘊藏在他的骨髓裡。不論先知如何竭力抑制亦不可能(耶20:9)。在選民的歷史上,先知的話是一個不可改變的判決,是一種不得收回的成命(撒上9:27; 15:13-23; 撒下7等),它是難以抵拒的,常有成就的(列上2:27; 列下1:7; 9:36; 22:16-20等)。有別於假先知的話,它只是欺騙人的花言巧語;真先知的話,因為是出自天主,就如熾熱的火,又像擊碎巖石的鐵錘(耶23:24)。天主的話,本來是應許幸福(依2:2-5);然而人如不接受,不予聽從,天主的話就為人而成天誅(耶26:4-6)。

天主藉先知宣傳的話——道理——總是局限於某些地區或某一時期的環境的,反之,天主法律的話是為全體人類的,為一切時代都有效。以色列所有法律所憑依的「十句話」(出34:28)——十誡——是蒙受於上主的(出20:1-22);自然,天主願意他的百姓去恪遵自己的誡命(申13:1),何況天主頒行的誡命原並不很難,更不是做不到的。它不在天上,不在海外,其實是離人們很近,就在他們的口裡,在他們的心裡(申30:11-14)。假如以民遵守上主吩咐的規誡,他們就會生活繁榮,反之,如果他們叛離而不聽從,他們必要滅亡(申30:15-20)。

猶如天主的法律全仗天主的話而建立,同樣,創造的工作和一切受造之物,也都憑天主的話而被造並保存。這端道理除為舊約啟示的最突出者外,也是舊約宗教一項極為顯著的特色。天主藉著自己的話造成了天地(創1:1; 依48:13)。關於這端道理,很著名的經句便是詠33:9:「因為他一發言,萬有造成,他一出命,各物生成」。亦見智9:1。天主的全能的話保存宇宙,且指導它的種種變化(詠147:15-18);自然界最大最可怕的力量都遵行天主的命令——話(詠148:8),天主按自己的上智利用它來保存和治理宇宙(德39:27-41)。

說到這裡,應該注意,舊約把所謂天主向外的工作(Opera Dei ad extra),如創造,領導萬物,和對自己百姓所要求的,應許的,一切一切都全屬於天主的話,但在舊約後期著作的書內,卻把天主的一切行為又全屬於天主的「智慧」,且在這些後期著作中,又有不少經句,如依55:11; 詠148:8; 智16:12-26; 18:14-16等,把天主一切的行為仍屬於天主的話。還有「神」——天主之神,有時代替「智慧」,而「智慧」又代替「神」或「話」,其辭意實有紊亂雜錯之處,勞人思考,很難領略其中的真諦。幸虧到了新約時代,天主為揭示自己內在的豐富生活,才親自啟示了天主原有強勁的話,全知全能的智慧,和養育萬物且聖化人靈的天主的神,這才使我們恍然大悟,質疑得以冰釋。所以聖保祿說舊約的啟示尚未臻於圓滿境界(希7:19),舊約正在期待著基督的光明,如果沒有這種光明,舊約便成了,也簡直是個悶葫蘆(見希1:1-4; 羅10:4):「法律的終向是基督」。

3、新約中的天主的話和若望的「聖言」。

在新約中,天主的話保存著舊約的精髓,所以它直接的反對世人的「明智」;再說天主的話是無敵而全能的(希4:12),是光照而驅散黑暗的(羅2:19; 弗5:8-13; 得前5:5)。

舊約的話對基督徒來說,仍然是天主的話(宗3:25; 7:3,6,31; 路2:29; 3:2),這種聲明特別指明先知們的宣講(谷7:13; 瑪1:22; 2:19; 15:6),以及包含法律上的天主的話(羅12:19-21; 13:8-10等)。雖然這樣,基督徒當然十分自然的重視耶穌的話,遠勝過所有先知們的話,並且他們的觀念是,全部舊約的啟示所以對他們有價值,是因為它準備新約的啟示,是因為舊約時代隱藏的奧理,現在畢竟應驗而呈現在新約內了(哥1:25-29)。

徹底說來,耶穌的訓言也稱為「主的話」(瑪26:75; 見路22:62; 若7:36),聖史們引證它們,有如舊約的先知們引證天主的話(宗11:16; 20:35);耶穌全部的宣講也被稱為道、聖道、道理(谷2:2; 4:33; 路5:1; 宗10:36)。

關於耶穌的話,或他所講的喜訊,從四部福音中,我們知道聽眾對它的不同態度,有的對耶穌的話起了反感(瑪15:12),甚至稱耶穌為附魔發瘋的人(若10:20),有的卻「大為驚愕,以致彼此詢問說:這是甚麼一回事?這是新的教訓,並且有權威,他甚致給邪魔出命,邪魔也聽從他」(谷1:27; 瑪7:28; 路4:32)。耶穌宣講不似那些只能解聖經文字的學士,他講道一如有著全權的天父之愛子(瑪11:27)。愛子不說自己的話,而只說出那派遣者——天父——的話(若14:10-24; 17:8)。藉著愛子——耶穌——的話,天父自己在工作(若14:10),因此,耶穌的話常有效能,不論是醫治病症(瑪8:8; 路7:7-15)。或管束自然界(谷4:39; 路5:5),或驅逐惡魔(谷1:25-27)。

 

 

可是,雖然耶穌的話充滿權力,聽者對它仍是完全自由的:人能接受而遵行,人也能拒絕而不遵行(若8:51; 12:47-50; 14:24; 15:20)。誰拒絕耶穌的話,這人就會受到天主的審判;誰接受,他就是聖潔的(若15:3),便有永生——不受審判,而已出死入生(若5:24)。可是接受天主耶穌的話,不是人的自發行為,卻是天父的恩賜:「這話不是人人所能領悟的,只有那些得了恩賜的人,才能領悟」(瑪19:11; 谷4:11; 路9:45; 若6:44-65)。

宗徒早已覺得他們除祈禱外,還有宣講天主的話的義務:「至於我們,我們要專務祈禱,並為真道服務」(宗6:4)。宗徒們怎樣為真道服務呢?大概可說:他們所宣講的聖道,不只是舊約的道理,也不單是耶穌喜訊的一種宣講,宗徒們宣講的主題即在把人類藉著耶穌所蒙受的救恩傳報給人,因此,保祿稱他們的宣講為「救恩之道」(宗13:26; 亦見15:7-36; 17:11),確是最適當不過的。救恩既然藉著耶穌才能獲得,宗徒們就不得不宣講耶穌是誰,不得不宣講耶穌的使命,他的言行,他的光榮復活,他的升天,以及他的光榮再來(路1:1; 宗1:1)。這一切事實兼奧義就形成了「福音的道理」(宗15:7),和四部福音之得以筆之於書的資源。

宗徒們的宣講,就如舊約先知們一樣,確是天主的話(宗4:31; 6:2-7)。聖保祿說得十分清楚「……你們由我們接受了所聽的天主的言語,並沒有拿它當人的言語,而實在當天主的言語領受了,這言語在你們信者身上發生了效力」(得前2:13)。由於宗徒們所宣講的並非自己的,而是天主的話,因此,他們很小心謹慎,以免這話遭受竄改、混亂或失真(格後2:17; 4:2)。既然宗徒們和他們的繼承者謹慎不苟的保存著天主的話,無怪乎他們被稱為「為真道服務的人」(路1:1)。只要宗徒們完全保存著並宣講了天主的話,這話自有無可抵抗的能力,自非發生效果不可(宗19:20; 格後1:18; 希4:12; 得前2:13; 弗6:17; 雅1:21)。

隆生為人的天主聖子,是天主的最後而永在的話,是舊約一切啟示的歸結,一切預言的實現,是天主所發的皇皇口語,是那包含昔日和將來的天主的一切話,一切行為,一切意圖,是天主的全能和聖德的莫大代表(希1:1-4)。原始的教會相信耶穌為天主聖子,主要原因是在於他的光榮復活,次要原因乃是有關耶穌的預言已全然應驗(哥1:25-27; 宗8:35; 17:2-11)。聖伯多祿也提出這更確實的先知的話(伯後1:19)。古時的信友由於真理之神的光照,並由於他們感應這「更確實的先知的話」,便瞭解基督的先存的生活,因而合理地把舊約所載關於「天主的話」和「天主的智慧」貼合在耶穌身上。聖保祿(格前1:24)論降生為人的聖子說:「基督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好像他把舊約上天主的話,和天主的智慧兩種概念併合起來,視作基督的正身。聖若望雖然隨從了保祿的榜樣,可是他不使用那「智慧」一字,沒有稱耶穌為天主的智慧,卻別開生面,稱耶穌為天主的「話」,這為什麼呢?是因為在希臘文中,智慧 Sophia 是陰性,因而避免使用呢?或者——更似乎是——因為智慧在智慧書中有時與天主的神(聖神)混雜不清呢?兩個理由,尤其是第二個是有其一定價值的。但筆者以為若望使用「Logos」(聖言),主要原因,還是因為這個概念溯源於最古的啟示時代,而且更適合天主聖子的特徵和屬性。如果閱讀聖教會的教父奧斯定、亞大納削、納齊盎額我略等,以至洛斯米尼等的著作,就不怕說: Logos (聖言)這名字,簡直是由天主啟示而來的。要是稍微了解生活的天主,即天主聖三的內在生活和向外行為的話,「聖言」這個名詞,當比任何其他名詞,更確切鑒定出聖子的身份來。「言為心聲!」這句中國古諺,與天主的這個啟示倒有吻合相似之處,就與希臘哲學上的 Logos (羅格斯)相比,彼此也有相同的成份。但究其底蘊,聖若望所講的「聖言」,與哲學家所說的「羅格斯」或「道」,其含義的差別,又不止於天壤之別了。

聖若望久已領教了耶穌的行為、訓示、光榮的復活升天,因而在聖神光照之下,他便確知耶穌是舊約內所講的天主的智慧,天主的聖言,即天主藉以創造萬物,發出語言,頒布法律而治理萬民萬物的那聖言,所以他稱耶穌為「聖言」(若1:1-18; 若一1:1, 2; 默19:13)。新約的各位作者中,用這名稱來稱耶穌的,也只有若望一人。「聖言」這名詞指明耶穌永遠的神性,並稍微揭示出天主聖三的奧理。如果問若望採用這名稱,係借取淮羅的論據,抑或套用斯多噶的思想?筆者認為二者都不可能:淮羅的「羅格斯」僅指天主與世人之間的「有」,與若的聖言——那具有天主性的先存而且永存的神格,意義上實有天懸地隔之別;至於說來自斯多噶的思想更無可能。斯多噶的思想係集宿命論和汎神毒素的大成!所以他的唯一來源乃是舊約上屢次所講天主的有力聖言無疑了。若望原來可用「智慧」二字,來稱天主聖子的,但由於同時代的猶太經師對天主的「智慧」製造出不少怪誕不經的構思,因而為避免混淆,他便決心捨「智慧」而取「聖言」了。

若望的序言一開始就涉及創1章的記述,在創1中,作者描寫天主藉他全能的聖言,創造萬物;在若1章中聖史講述天主藉著他那位降生為人的聖言,重新創造、修繕,且聖化萬物,尤其是人類;本質上,創的第一創造和若的第二創造互相對照,先後輝映。在該兩種創造上,按聖依肋乃的一句話,天主好似利用了他的兩隻手:「聖言」和「聖神」造生了萬有,這話依筆者看來,確把聖經的兩端奧理揭示出來了。

由於以上的簡述,我們認為聖若望的 Logos 是應譯為「聖言」的。「道」這一字卻只適合斯多噶派的 Logos ,對於聖若望的 Logos ,決不相合。

 

 

Published Date: 
Monday, December 2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