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

「那時候,耶穌給門徒講了這個比喻,說:「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用工人。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德納』......」(瑪20:1-16)(9月24日)

聖經:瑪20:1-16

釋經

1-16節:僱工的比喻

這個比喻糾正那支配先前的經文的獎賞概念。這比喻令我們感到不快;它挑戰我們的正義感。在一個活潑生動,甚至是招人討厭的故事裡,所描寫的恩寵的性質,無可避免地讓讀者質疑:那個主人真是公平嗎?難道工作了整天的傭工的怨言不合理嗎?

這個比喻相似蕩子/長兄的比喻(路15章)。在兩個比喻中,給那不堪當的人顯示恩寵,觸怒了那些以為自己是堪當的人。然而,比喻中的蕩子是那麼討人喜歡。當我們讀那個比喻時,我們很高興蕩子獲得仁慈的對待,而長兄的憤怒則令我們感到討厭。

但是,僱工的比喻並非如此。當我分擔那整天工作的工人的憤怒。天主的恩寵是如此一視同仁,取消了先前假設的特權,使所有領受者變成平等的。我們不想平等!我們想成為首位!我們不想仁慈(天主所白白施予的),而是正義(我們賺取得來的)加上仁慈。如果天主平均地分施仁慈,那麼,整天工作的我們將走在那些遲來的人的前面。我們將獲得所賺取的一份,還要加上可觀的獎金。然而,諷刺的是,相比天主的恩寵,我們所賺取得來的,卻是微不足道的。

1-7節:天國好像……

「1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2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德納』(希臘文:denariou ten hemeran),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3約在第三時辰(希臘文:triten horan),又出去,看見另有些人在街市上閒立著,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凡照公義該給的,我必給你們。5他們就去了。約在第六和第九時辰(希臘文:hekten kai enaten horan),他又出去,也照樣作了。 6約在十一時辰(希臘文:ten hendekaten),他又出去,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裡,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裡整天閒著?7他們對他說:因為沒有人僱我們。他給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

這個比喻開始得非常好。一個家主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1節)。即使他有管事人(8節),但仍親自往街市去。他與可工作的人議定了合理的工資(一個德納)之後,便聘請他們,而他們也前去工作(2節)。

隨著時間過去,家主還額外前往街市四次,並僱用工人。他約在第三時辰(希臘文:peri triten horan)又出去(3節)。按照猶太人的計算,每一天是在日落開始的,而工作的日子由日出開始,並分為十二個時候,至於每個時辰的長短,則隨著季節的變化而不同。第三時辰大概相等於現今的早上九時。他在第六和第九時辰(中午和下午三時)再出去,而他的最後一次行程,是在第十一時辰(下午五時)開始的。

家庭似乎集中於工人的需要多於葡萄園的收成。他最後一次出去的時候,他問沒有工作的工人:「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裡整天閒著?」(6節)。當他們回答,是因為沒有人僱他們,他便派他們到自己葡萄園裡去(7節)。有些認為家人是企圖趕快收割,但經文沒有提及這一點。

那些較主動的工人大概很早便前往街市找工作,而那些較遲去的工人,則可能是較不進取。大多數僱主避免聘用遲來的人,除非他們極之需要。然而,這位家主僱用他看到的每一個人──充滿恩寵的時刻。

那些在早前獲聘用的人都有清晰的契約。他們將獲得一個德納,即一天的工資(2節)。至於那些在第三、第六和第九時辰僱用的工作,家主答應照公義給予工資(4節)。至於在第十一時辰僱用的工人,則沒有提及金錢(7節)。

8-12節:那些最先僱的前來,心想自己必會多領

「8到了晚上,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你叫工人來,分給他們工資,由最後的開始,直到最先的。9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每人領了一個『德納』。10那些最先僱的前來,心想自己必會多領;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德納』。11他們一領了,就抱怨家主,12說:這些最後僱的人,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同等看待。

「到了晚上」(8節)。梅瑟法律(肋19:13及申24:15)要求在一天結束的時候給予工資。

「你叫工人來,分給他們工資,由最後的開始,直到最先的」(8節)。耶穌曾說,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19:30),並會再說一次(20:16)。我們將在這個比喻中看到的。

「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9節)。最後來的工人,即使只工作了一個時辰,卻得到一個德納,即一整天的工資。這些「最後」的人……相似被耶穌邀請進入天國的稅吏和娼妓(參閱21:31)。

我們聽不到其他工人抱怨。他們察覺到家主的慷慨,急不及待想看看自己有多少工資。耶穌沒有提及那些在第三、第六和第九時辰僱用的人得到多少工資,但大概是一個德納吧。如果是這樣,他們眾人都享有紅利,但隨著管事人召來較早聘用的人,紅利也變得越來越少。

「那些最先僱的前來」(10節)。這些工作了整天的工人也獲得一個德納,正是他們議定的工資,沒有額外的獎金。就在那時刻,他們抱怨了(11-12節)。他們不是抱怨應領受更多錢,而是「你竟把他們(後來的人)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同等看待」(12節)。這些早起的人在一個充滿競爭的世界努力工作,期望最終能領先那些沒有早起的人。他們一早列隊,整天在炎熱的天氣下工作,卻發現自己與這些在第十一時辰才來的無賴在一起,不禁感到生氣。

這個比喻是令人不安的,因為它的目的是要挑戰和推翻傳統的價值觀,包括瑪竇的宗教讀者所懷有的正義感和公平感,因此,瑪竇選擇保存它並在這裡加插它。宗教精英(包括伯多祿和十二宗徒──參閱19:27)必須知道,即使平凡的門徒,亦會領受完全的恩寵。他們也必須明白到,他們本身是恩寵的領受者,而不是為賺取獎金的工人。人預期要毫無保留地獻身於天主的旨意,而在天主這方面,則慷慨地賜予人恩寵,以致不能是應得的。但是,功績的道理是多麼頑固!我們多麼為自己的「工作」而感到驕傲!我們是如何盲目地提出自己合法性,來抗議天主白白施予的恩寵!我們對罪人是多麼沒有愛心!。

但是,耶穌的故事也許比乍看來是更公正的。難道遲受僱比早受僱──把一天或一生的大部份時間花在毫無結果的等待之上──真是大成功?難道整天在炎熱中辛勞工作,或忍受一陣陣的熱風……真的比隨著太陽下山而沒有希望吃飯來得更壞?。

所以,我們必須問:難道在沒有基督,沒有信德,沒有祈禱,沒有希望的情況下度大部份的生命,並只在最後的日子付出作門徒的代價是更好的嗎?想像那些在臨終時找到基督的人受到更好的「待遇」,都反映出我們沒有真正重視我們與基督之間的關係──我們重視彩虹盡頭下的一缸金子,而不是認識耶穌所帶來的喜樂。這樣的門徒就好像只按照價格標而重視偉大的藝術,未能欣賞藝術使生命更加豐富。

耶穌剛才說:「凡為我的名,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妻子、或兒女、或田地的,必要領取百倍的賞報,並承受永生」(19:29)。做忠信的門徒,其最終的賞報就是永生,而且沒有匱乏。天國不是一個零和遊戲。當耶穌賜給那些較不堪當的人永生,他也沒有從較堪當的人身上取走任何東西。正如一首古老的歌曲說,在天主的國裡,我們所有的一切,就是「山頂上的一座房子。」我們無須作靈性的競爭,因為我們的賞報,就如能夠得到的那麼好。對於好競爭的人來說,這是很難學習的教訓。

13-15節: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

「13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並沒有虧負你,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德納』嗎?14拿你的走罷!我願意給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15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希臘文:ho ophthalmos sou poneros estin hoti ego agathos eimi)」

「朋友!我並沒有虧負你」(13節)。家主稱抱怨的人為「朋友。」儘管他們是不領情的,但他沒有稱他們為忘恩負義的人。他向後來的人顯示恩惠,現在也給早來的人顯示恩惠。

「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德納』嗎?」(13節)。他們議定了慣常的工資,也獲得該數目的金錢。家人沒有欺騙他們,卻完全按他們之間的協議支付他們。

「拿你的走罷!我願意給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14節)。這裡沒有嚴厲的審判,唯有恩寵。家主沒有因早來的工人抱怨而懲罰他們,但承認他們所接受的德納是他們的財物。他們可自由拿走。他們所不能夠做的,就是要求家主如何處理餘下的金錢。如果家主選擇尤其慷慨對待在第十一時辰前來的工人,他會這樣做──而且他確實這樣做。

然後,家主說:「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15節)。這兩個問題構成本比喻的中心。其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家主可按自己的意願處理自己的金錢。第二,整天工作的工人是眼紅的。他們為了領先而付出代價。他們在清早起來,在熱日下工作了一整天,但是,家主拒絕認承他們的勤奮,提升他們在後來的人之上。他們是按照世界的規則,但家主是按照天國的規則。

我們突然清楚看到這些最先來的工人的貧乏。在比喻中的每個人都獲得天國的財富……(但是)站在那裡的最先來到的工人,雖然浸淫在天主的仁慈裡,卻堅持抓住他們小小的契約,並抱怨應該得到更多雨水。如果我們仔細地觀察,也會在那批不高興的群眾身上看到自己的面孔。

16節: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

「16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

這比喻的結束跟開始是一樣的(19:30)。這是大逆轉。藉著恩寵,最後的成為最先的;由於傲慢,最先的要成為最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