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耶穌對門徒說:「正如父愛了我﹐同樣我也愛了你們﹔你們應存在我的愛內。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若15:9-11)(5月18日)
耶穌把祂圓滿的喜樂給予我們。問題是:我們是否真的需要如耶穌那類型的喜樂,就是:「圓滿的喜樂」,或是我們寧可要便宜的、短暫的喜樂?耶穌要與我們全然分享祂的喜樂(若17:13)。如果耶穌的喜樂包括了日益增加的勞苦、為叫人悔改和皈依精疲力竭、充滿危險、不斷升級的迫害,我們還要耶穌的喜樂嗎?
喜樂是聖神的果效(迦5:22)。聖神是賜予那些聽從天主命令的人(宗5:32)。喜樂和無私奉獻是相關連的(斐4:4-5)。要達至耶穌圓滿的喜樂,我們必須死於自己(路9:23)、聽耶穌的話、要祂所要求的,而不是我們所想要的。這樣,我們將要與祂一同喜樂,並且誰也不能奪去我們的喜樂(若16:22)。我們將完全分享祂的喜樂(若17:13)。我們的名字將登記在天上,這也會帶給耶穌極大的喜悅(路1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