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三主日

「就在一周的第一天,耶穌的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莊去,村名厄瑪烏,離耶路撒冷約六十『斯塔狄』。他們彼此談論....」(路24:13-35)(4月30日)

在厄瑪烏路上的兩個門徒,原本「指望」耶穌會拯救以色列(路24:21)。當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後,他們便?有了希望。同樣地,很多人都很努力地保持信德,卻可能認為自己「白白勤勞了,枉費了氣力」在家庭、福傳、工作或生活上「而毫無益處」(依49:4)。我們知道上主許諾「望德不叫人蒙羞」(見羅5:5),但我們仍感到失望。

在厄瑪烏路上的兩個門徒,他們尋回信德的時候,正是耶穌給他們講解聖經,以致他們的心變得火熱(路24:32);他們認出耶穌的時候,正是在分?時,大概是指聖體聖事(路24:35)。由此可知,我們的希望是耶穌,衪教導我們衪的聖言,賜給我們衪的體血。然而,除非我們在新的五旬節接受至神聖神,我們不能接受復活的基督,從而改變自己的生命。例如,伯多祿曾與復活的基督相遇了數次,聆聽衪的聖言三年,甚至跟衪一起吃最後晚餐,但當至神聖神在五旬節改變他後,他才把希望放在基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