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五周・星期五

「那時候,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砸死耶穌。耶穌向他們說:「我賴我父給你們顯示了許多善事,為了那一件,你們要砸死我呢?....」(若10:31-42)(4月7日)

有一句古老的說話:「棍棒和石頭可弄斷我的骨頭,但名聲永不會傷害我」,這是不對的。名聲的殺傷力,遠較棍棒和石頭為大,特別是那名聲否認自己的身分。例如導致多俾亞尋死的原因,是來自他妻子的侮辱,而不是自身的問題(多2:14)。同樣地,任何人對一位男士最大的傷害是質疑他的男子氣:「你不是真男人!」這比告訴一位母親她在教養小孩方面是失敗的更差。

在工作方面,同事誘使一位基督徒生氣,然後對他說:「你不配被稱為基督徒!」,因此,耶穌最大的痛苦不是石頭,或是釘子,或是刺冠,衪的侮辱來自衪被稱為「只是人」但卻說了褻瀆的話,把自己當作天主(若10:33)。這個傷害較被鞭打更傷,較被釘在十字架上更痛。耶穌在加爾額略山上被釘在十字架,衪為了愛我們而忍受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