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耶穌向法利塞人說:「我去了,你們要尋找我,你們必要死在你們的罪惡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去。」猶太人便說......」(若8:21-30)(4月5日)
耶穌告訴那些有罪的聽眾,他所去的地方,是他們不能去的(若8:21)。如果我們沒有把生命交予耶穌,我們就不能走近十字架,或是我們都撇下他逃跑了(谷14:50)。由於原罪,我們必要死在我們的罪惡中(若8:21,24)。我們是十字架的敵人(斐3:18)。 因此,如果我們仍然是生活在罪惡中,我們走近十字架的原因便是我們親自把天主子釘在十字架上,公開加以凌辱(希6:6)。
因此,因著祂的仁慈,耶穌從天上降下到了那我們不能到的地方,即十字架上。當耶穌被高舉於十字架上時,耶穌就把我們對誡命負債的債卷,把它從中除去,將它釘在十字架上(哥2:14)。透過天主所給予的恩寵,我們這些從十字架逃出的罪人,將會渴望看到耶穌,如果我們願意接受這恩寵,我們就可認識那被釘的主耶穌(若8:28)。我們凡信祂的人,接受祂為救主的,將會獲得醫治(戶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