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棄絕,並且要被殺,但第三天必要復活....」(路9:22-25)(3月2日)
要跟隨耶穌,我們一定要棄絕自己。我常常認為這是一件頗為不吸引的工作,直至我聽到一次講道,提及棄絕自己是一件使人類與動物不同的事。動物沒有能力去棄絕自己,它們只是遵循按他們的遺傳性構造而形成的習慣性渴望。動物不是和不能獲得自由,它們只是按照預定步驟工作或受不同程度的訓練。
不過,人類可以對自己的意願和本能說:「不」。我們不只是在基因方面被製訂,我們是自由的,拒絕自己是宣佈自己獨立。「做自己的事」不是做自己的事,而是欺騙自己和正式放棄我們的自由。只是做我們喜歡的事是把自己貶低至人類以下的條件。拒絕自己是要徹底地成為人,得到自由,被天主賦予超自然的能力。
當我們在每一天的四旬期開始在某些方面禁食,讓我們把它們視為一種特權去拒絕自己。藉著天主的恩寵,我們可以拒絕自己,天天背起耶穌的十字架,跟隨衪,喪失自己的性命,以及救得自己的性命(路9:23-24)。藉著天主的恩寵,我們可以成為人,擁有自由和超自然力量。喜樂的四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