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週・星期六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裏。在小事上忠信的......」(路16:9-15)(11月5日)


主曾委以我們重任去「使萬民成為門徒」,給饑餓的人送上食物,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推翻不公義的行為。我們因著聖潔的生命才可以成為世界之光,立下聖善的榜樣(瑪5:14-16)。我們要學習耶穌對天主的忠信(得前5:24)。只有在全心依靠天主的生活方式下,我們才可以在其他人的眼中成為一個可信及值得信賴的人。

如果我們不全心依靠天主,我們又怎能要求別人相信我們,接受我們的輔導?又如果我們不相信祂賜給我們的一切,我們也不應該奇怪別人會有困難相信我們。很多人不相信我們的主,是因為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的行為不能反映祂是值得信賴的。「你應全心信賴上主」(箴3:5)。如果我們不坐言起行,只「與不信者遭受同樣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