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七周・星期四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去他那裏,向他說:朋友,借給我三個餅吧!因為我的朋友行路到了我這裏......」(路11:5-13)(10月6日)


只要堅持請求,就算再不願意的人也要給你所需要的一切﹝路11:8﹞。我們在天的父親,祂甚至把自己的獨生子賜給我們,我們還能向祂要甚麼呢﹝若3:16﹞?父母縱然不善,也會把好的東西給予他們的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之父,豈不更將好的賜與求他的人?」﹝瑪7:11﹞。

事實上,我們在天的阿爸父不只把好的賜給我們,還把聖神 – 天主聖三的第三位,即祂自己賜予我們。聖神代我們轉求;賜給我們神恩;將我們引入真理;使我們成聖並使地面更新復興﹝參詠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