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五周・星期四

「那時,耶穌對門徒說:「正如父愛了我﹐同樣我也愛了你們﹔你們應存在我的愛內。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而存在他的愛內......」(若15:9-11)(4月28日)


耶穌把祂圓滿的喜樂給予我們。問題是:我們是否真的需要如耶穌那類型的喜樂,就是:「圓滿的喜樂」,或是我們寧可要便宜的、短暫的喜樂?要回答這問題,讓我們看看什麼是耶穌的喜樂:

- 當我們忠誠的聽從祂,結出長存的果實,接受更大的責任時(瑪25:21,23),耶穌就找到祂的「喜樂」。我們為耶穌被指派更多工作時,我們是否感到喜樂?

- 儘管自己冒著安全的危險,當一個罪人獲救恩時,祂就得到極大的喜悅(路15:5,32)。我們冒著受傷的危險,引導迷失的人悔改皈依,我們在其中會感到喜樂嗎?

- 在受壓迫當中祂找到極大的喜樂和歡愉(瑪5:12; 路6:23)。為耶穌的緣故受迫害會帶給我們喜樂嗎?

耶穌要與我們全然分享祂的喜樂(若17:13)。如果耶穌的喜樂包括了日益增加的勞苦、為叫人悔改和皈依精疲力竭、充滿危險、不斷升級的迫害,我們還要耶穌的喜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