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那十二人中之一,名叫猶達斯依斯加略的,去見司祭長,說:「我把耶穌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什麼?」他們約定給他三十塊銀錢。從此便尋找機會,要把耶穌交出......」(瑪26:14-25)(3月23日)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祂的宗徒四散。那少數留在祂身邊的,亦不願意再提那血淋淋的事實──耶穌的熱忱與死亡。福音的作者,不知是不知情,還是不願意,他們都沒有詳細地描述耶穌所受的苦難。舊約的先知書和聖詠中,反而有祂所受苦難的詳細描述。每當我們看到耶穌苦像時,我們看到的,都是耶穌的正面。依撒意亞卻展示了祂的背和祂的臉面、鬍鬚所受的痛苦。默西亞說:「我將我的背轉給打擊我的人,把我的腮轉給扯我鬍鬚的人;對於侮辱和唾污,我沒有遮掩我的面。」(依50:6)
耶穌的背必定被人打至片體鱗傷,鬍鬚被人扯至滿腮鮮血,臉部被人打得不似人形,滿面唾沫、鮮血和污垢,「他的容貌損傷得已不像人,他的形狀已不像人子」(依52:14)。祂的心也碎掉了,祂「期望有人同情,卻未尋到一個」,「渴盼有人安慰,也未找到一個。」相反地,人們在祂的食物中放進苦膽,祂渴的時候,人們卻給祂酸醋(詠69:21,22)。祂遭受殘酷的苦難,為的是憐憫我們。祂受苦,是因為祂愛我們。這些苦難的具體描述,更清楚表明祂對我們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