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三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瑪5:17-19)(3月2日)


當福音提及「法律或先知」,它是指舊約。伯多祿在五旬節當日的宣講,是從舊約著手,有三千人領受了聖神(宗2:17,25,34)。「屬神的職務」(格後3:8),是由宣講法律開始。

耶穌顯聖容的主要部分是法律(以梅瑟為代表)和先知(以厄里亞為代表)。當耶穌的面容改變,進入更偉大的光明(路9:29),衪不僅越過舊的盟約,而是成全它(瑪5:17)。因此,梅瑟和厄里亞出現在衪的顯聖容中,表示舊約在新約屬神職務中的地位。

在復活節的傍晚,耶穌在厄瑪烏的路上,改變了兩個門徒的心,就是藉著向他們開啟聖經,而那個要點只包含舊約。耶穌「從梅瑟及眾先知開始,把全部經書論及他的話,都給他們解釋了」(路24:27)。耶穌宣稱舊約較目睹一個人從死者中復活,更能改變心硬的人(路16:31)。閱讀舊約,然後向心硬的世界教導舊約(瑪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