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週・星期六

「那時,耶穌和他的門徒到了家,群眾又聚集起來,以致他們連飯都不能吃。他的人聽說了,便出來要抓住他,因為他們說...」(谷3:20-21)(1月20日)

耶穌曾是,現在仍是「反對的記號」(路2:34)。既為先知,祂所言所行充滿挑戰、對抗,甚至使人震撼。祂縱然惹人生厭,人們卻暫對這些事不以為然。但當耶穌身處人群當中,連飯都不能吃時,人們就反對他了。耶穌的人「出來要抓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瘋了!』」(谷3:21)

天主的人看食物的角度與祂不同。天主必須向我們顯示食物不只為了吃,還有別的更好的事在其中,只是我們不知道罷了(肋11:1ff)。猶太食物只是天主與食物有關的啟示的一部份。上主向我們啟示了守齋的需要和好處(見依58:6ff)。祂所派遣的首批傳教士,也沒有帶上任何食物(路9:3)。如果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祂必也是我們的食物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