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耶穌召集群眾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谷8:34-9:1)(2月17日)
耶穌命令我們要因衪和福音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喪失自己的性命包括:否認自我,背起耶穌的十字架,跟隨耶穌的足跡,和不以耶穌和衪的教導為恥(谷8:34,38)。實行這些事的結果是喪失自己的性命,因為這些事似乎是荒謬的(見格前1:18)和甚至威脅「這淫亂和罪惡的世代」(谷8:38)。由於我們不屬於世界,它憎恨我們,以及確定在世界的標準中,我們是失敗者(若15:19)。
因此,如果我們渡神聖的生活,應預計被迫害(弟後3:12)和被剝奪「世界」的機會。不過,我們沒有喪失那持久的價值,因為「這世界和它的貪慾都要過去」(若一2:17)。所以,對於世界的逸樂、地位和權力,我們一笑置之。如果我們賺得這全部,我們其實什麼也沒贏得,只有在過程中消滅自己(谷8:36)。我們基督徒現在可能看似是失敗者,但最糟的失敗者是那些永遠喪失自己不朽靈魂的人。現在得勝,稍後卻喪失一切。現在失敗,在天堂享永遠的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