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六主日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瑪5:17-37)(2月12日)

耶穌的標準比任何人所要求的都要高,衪在人與人關係的和諧上、對姦淫的定義、對婚姻的忠誠、說話誠信的要求和愛仇(瑪 5:39,44)各方面訂立了最高的標準。對耶穌而言,我們不是要單單控制自己的私慾偏情,更要把它們釘在十字架上。耶穌命我們寧可摧毀自己的身體也不可對他人心存淫念;要與自己的心硬、不寬恕和罪惡分離,而不是與自己的配偶分開。耶穌命我們要說真理而不是陳述自己的日常工作。我們對待仇人要比對待自己的朋友好。

耶穌是故意定下此不可能達到的標準。對人類來說,不論我們怎樣努力嘗試,也不能做到祂的標準。要達到要求,我們得重生成為新人。耶穌所熱中的不是自我改善,而是自我否定。我們所關注的不是行為上的改良而是重生。我們不是要教育舊我,而是要在洗禮中把它淹沒在聖水中。我們不是要自我改善,而是要讓祂更新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