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二主日

「那時候,耶穌帶著伯多祿、雅各伯和他的兄弟若望,單獨帶領他們上了一座高山,在他們面前變了容貌:耶穌的面貌發光,有如太陽,他的衣服潔白如光......」(瑪17:1-9)(3月8日)

常年期第七主日

「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那願與你爭訟......」(瑪 5:38-48)(2月23日)

常年期第六主日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瑪 5:17-37)(2月16日)

常年期第五主日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瑪 5:13-16)(2月9日)

獻主節(慶日)

「按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他們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路 2:22-40)(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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