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First-born)
長子(First-born)
在古以民時代,首生男兒在社會及家庭中,是佔有特殊地位,享有特權的,這亦見於其他古東方民族,比如埃及、亞述、巴比倫等。但是在聖經上,頭胎男兒,並不只是指人,也將牲畜包括在內(出11:5; 12:29)。由於以民當時的社會是實行一夫多妻制,故此首生男兒又分父親的首生子,即「壯年的首生」(創49:3;申21:17),及母親的首生子,即「開母胎者」(出13:2)。
所謂「頭胎男兒」或「首生子」並不一定指「長子」而言,亦即是不一定指示有其他兄弟而言,而是指事實上女人有生一來首次所生的兒子,而這個兒子很可能就是獨生子,但在法律上仍冠以「首胎男兒」,應祝聖於天主(出13:2; 34:19;見路2:22)。這種事實可由匝12:10,不少偽經上的說法,及公元前五年的一個猶太婦人的碑文為證。碑文上明言在她生了她的「頭胎男兒」之後便去世了。路2:7所說的「她(瑪利亞)便生了她的頭胎男兒」,即應照上邊的事實及說法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