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但他如果不聽......」(瑪18:15-20)(10月4日)

聖經:瑪 21:33-43

釋經

33-41節:惡園戶的比喻

「33你們再聽一個比喻罷!從前有一個家主(希臘文:oikodespotes),培植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圍上籬笆,園內掘了一個榨酒池,築了一個守望臺,把它租給園戶,就離開了本國。34快到收果子的時節(希臘文:ho kairos ton karpon),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35園戶拿住了僕人,將一個鞭打了,將一個殺了,將另一個用石頭砸死了。36他再打發一些僕人去,人數比以前還多;園戶也一樣對待了他們, 37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說:他們會敬重我的兒子。38但園戶一看見是兒子,就彼此說:這是繼承人;來!我們殺掉他,我們就能得到他的產業。 39於是他們拿住他,把他推到園外殺了。40那麼,當葡萄園的主人(希臘文:kurios)來時,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 41他們回答說:「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希臘文:karpous)的園戶。」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罷」(33節)。這是在三個唯一見於三部對觀福音的比喻之一,其餘兩個比喻是:撒種的比喻(13:1-23)和芥子的比喻(13:31-32)。

惡園戶的比喻是寓言,即故事中的每個元素(人物、物件和事情)都具有隱含的或象徵的意義:

──家主/主人是天主

──葡萄園是以色列民族

──園戶是以色列人或他們的領袖

──僕人是先知

──兒子是耶穌

──其他的園戶很可能是教會,儘管有些學者提出其他意見

我們一旦明白這些代號,意義就變得清楚。

──天主與以色列訂立盟約(培植了一個葡萄園)

──天主派遣先知(他的僕人),但遭園戶(以色列民)殺害(參閱列上19:10,14;編下24:18-22; 36:15-16;宗7:51-53;瑪23:29-39)

──天主派遣他的兒子(耶穌),但也遭園戶(以色列民)殺害

──天主消滅原先的園戶(審判以色列)。從瑪竇在第一世紀的角度來看,這意味著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被毀,是在本福音成書前幾年發生的。

──天主把葡萄園租給其他「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教會)。

聽到這個比喻的人,會想起依5:1-2的比喻:家主種植了一個葡萄園,築了一座守望台,鑿了一個榨酒池──耶穌在他的故事利用了每一個元素(33節)。

──在依撒意亞先知書,主人「原希望它(葡萄園)結好葡萄,卻結了野葡萄」──令人失望的葡萄就是以色列民。因此,主人撤去它的籬笆,拆毀它的圍牆,命令雲彩不再在它上降下時雨(依5:5-6)。

──在耶穌的故事,其結果不是拆毀葡萄園,而是把它「另租給按時給他繳出產的園戶」(41節)。

葡萄園的比喻是瑪竇的基督論,把耶穌置於救恩史的背境下。耶穌跟著天主派遣到以色列的先知的行列,但作為默西亞和天主子,他具有獨特和決定性的解角色……因此,耶穌向以色列實踐的使命,包括他的死亡和復活,是按照聖經的權威而降下」。

「快到收果子的時節(希臘文:ho kairos ton karpon)」(34節)。在41節,司祭長和長老說,「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希臘文:tous karpous)的園戶。」然後,在43節,耶穌說,「為此,我對你們說:天主的國,必由你們中奪去,而交給結果子(karpous)的外邦人。」

這幾節經文三次強調「果子」,反映出這個字在本福音中的重要性(也參閱3:8; 3:10; 7:17-18; 12:33; 13:23及21:19)。對瑪竇而言,「果子」包含一個人的生命的產物。猶太人的領袖未能結出好果子,所以被剝奪權利,而葡萄園則交給將會結好果子的教會。

「快到收果子的時節,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34節)。這是新的葡萄園,所以,主人不能期待最初的幾年會有很多果子。然而,重要的是,他在收租(或產物的一部份)這方面表現他的勤奮,因為米市納(Mishnah)容許人如果能夠顯示出他們擁有某葡萄園三年而沒有引起爭議,便可以給葡萄園一個名稱。家主正在藉收租而建立自己的地位。相比集的數額,家主收租並重建自己的擁有權這事實更為重要。

「園戶拿住了僕人,將一個鞭打了,將一個殺了,將另一個用石頭砸死了。他再打發一些僕人去」(35-36節)。在此,故事顯得誇張,因為在現實生活,家主會派士兵來懲罰園戶。然而,這是一個關於天主的恩寵的故事,所以誇張的手法是適合的。

這暗示以色列如何對待天主的先知。他們用石頭砸死匝加利亞(編下24:21)──毆打耶肋米亞,給他加上腳鐐(耶20:2)──殺害先知烏黎雅(耶26:21-23)──並「殺了那些警戒他們,勸他們歸順於你(天主)的先知」(厄下9:26)。(也參閱瑪5:12; 23:29-37)。

「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說:他們會敬重我的兒子」(37節)。家主打發自己的兒子,相信園戶會敬重他的兒子。然而,園戶看到的是一個好機會:如果他們殺掉了繼承人,他們便可繼承葡萄園。如果他們在葡萄園裡殺害他,那裡的土地便會變成不潔,污染葡萄園的產物,所以,他們把他推到園外殺了。這個在葡萄園的謀殺,相稱於耶穌死於耶路撒冷城外的哥耳哥達(27:33)──「因此耶穌為以自己的血聖化人民,就在城門外受了苦難」(希13:12)。

這裡再沒有跟耶穌與那些密謀殺害他的猶太人之間的相似之處。猶太人不承認耶穌為兒子或繼承人,他們也沒有預料如果除掉了耶穌,會得到些什麼。他們反對耶穌,是因為視他為危險的江湖騙子,必須阻止他的欺騙。但是,比喻無需在每一點與它所象徵的指示物相一致。

「那麼,當葡萄園的主人(希臘文:kurios)來時,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40節)。33節的「家主」(oikodespotes)變成了40節的「主人」(kurios)。「當葡萄園的主人(kurios)來時」賦予40節一個末世的特色──使我們想起基督第二次來臨。

「他們回答說:「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41節)。在本節裡,司祭長和長老因告訴耶穌應如何對待那些惡園戶時,他們已是向自己施行審判。瑪竇是在耶路撒冷於公元70年被毀後撰寫本福音的,當然把這審判跟該次事件以及外邦人的召叫連繫起來。


42-43節:屋角的基石

「42耶穌對他們說:「『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希臘文:kephalen gonias);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的這句經文,你們沒有讀過嗎?43為此,我對你們說:天主的國,必由你們中奪去,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希臘文:ethnei)。」

「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42節)。耶穌引述詠118:22-23。被人棄而不用的石頭,即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將成為天主的新建築物屋角的基石。在一座實質的建築物裡,「屋角的基石」所指的,可以是支持兩堵牆壁的角石──或者是拱頂的基石。在舊約中,「屋角的基石」是作為一種隱喻,來形容天主給他的人民的安慰(依28:16)。在弗2:20……教會好比一座建築物,它的基礎是宗徒和先知,而角石是基督。

兒子和角石是雙關語。耶穌是說阿拉美語,而阿拉美文的「兒子」(be)(37-38節)與石(eben)(42節)組成頭韻,把兒子和石連繫起來。

在43節,耶穌對宗教領袖說:「天主的國,必由你們中奪去,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希臘文:ethnei)。」耶穌預見一個由門徒組成的新團體,履行天主命令的工作。與其說是耶穌預示天主的工作由猶太人轉移到外邦人,倒不如說他預示教會取代以色列,而教會將結合猶太人和外邦人。

耶穌在此所預見的新天國子民的特質,就是結出豐碩的果實……耶穌對於未來天主子民的最重要渴望,就是度門徒的生活(神學它為聖德或聖化;耶穌稱它為遵守他的教導和承行天父旨意)。

為總結42-43節:被人拒絕並被處死的天主子,成了一個新和忠信的團體被舉揚的元首。那些反對他的人,在過程中毀滅自己,站在他的毀滅的審判之下。這些經文是給我們的警告。天主要求算帳的日子將要來到,而這石頭,原意是給我們提供穩固的基礎,將粉碎那些未能與它建立正確關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