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聖體聖血節(節日)

「那時候,耶穌對群眾說:「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若6:51-58)(6月14日)

聖經:若 6:51-58

釋經

第六章:引言

本段是有關耶穌在葛法翁(即祂成年時的家鄉﹝瑪4:13﹞)會堂時說的﹝59節﹞生命之糧言論﹝22-58節﹞的尾聲。這言論的舖排首先有增餅奇蹟(1-15節),接著是步行水面(16-21節)。耶穌在家鄉講述這段言論,使祂的聽眾很難接受,更被視為誇張及帶有挑釁性。耶穌的鄉里要求他行一個有效的奇蹟,他們期待的標記就如梅瑟在曠野中行了瑪納的奇蹟般﹝31節﹞。耶穌糾正他們 ── 「並不是梅瑟賜給了你們(過去式)那從天上來的食糧,而是我父現今賜給你們(現在式)從天上來的真正的食糧」﹝32節﹞。耶穌更自稱為生命之糧﹝35節﹞。

群眾對耶穌的浮誇不滿。這個本地的小伙子,他們的鄰孩,怎能自稱為生命之糧﹝41節﹞?祂的父親又怎能給他們生命之糧。他們知道他的父親若瑟只是一個木匠,絕不是能製出天上神糧的麵包師傅。

耶穌以更大膽的言論來回應。以民在曠野中吃了瑪納,但只維持了他們數年的生命,而這些人亦早已死了。耶穌卻說「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51節﹞。也難怪群眾難以接受!

51-52節:我是生命之糧

「51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希臘文:phage)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希臘文:sarx),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52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能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

「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51a節﹞。這「生命之糧」與耶穌賜給撒瑪黎雅婦人的「活水」﹝4:10﹞成一平行。「誰若吃了(phage)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51節b﹞。Phage(吃了)是希臘文esthio(吃)的不定過去式,是一個一次的行動。在這脈絡中,吃這食糧,代表了一個「一次而永遠」接受或相信基督的行動。

「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sarx)」﹝51c節﹞。耶穌並未因祂的言論可能來反感而迴避,相反,祂更提到了肉(sarx)。

──這是獻祭的說法──以自己的肉作為其他人的犧牲品可說是最親身直接的祭獻。於本章節來說,耶穌代表了全世界不只是以色列民(見3:16-17)。祂的犧牲是自願的也是替代的。

──這獻祭的說法提醒了我們若翰洗者的之前提到耶穌為「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1:29﹞。也使我們聯想起為救以民出埃及而犧牲了的逾越節羔羊﹝出11-12章﹞,以民至今仍每年紀念這個祭獻。也使我們想起依撒以亞先知書53章中的那受苦的上主僕人,他「為了承擔大眾的罪過,作罪犯的中保」﹝依53:13﹞。

──在聖經中,天主的救贖工程時常與吃喝關連?經中再沒有可比得上依55章的感人,天主說的話就如雨和雪降下,滋潤大地,使她能出產食糧﹝10節﹞。這是尾隨著一個公開邀請:「啊!凡口渴的,請到水泉來!那沒有錢的,也請來罷!請來買不花錢,不索值的酒和奶吃。」﹝依55:1﹞

可是,「肉」一詞是具有挑釁性的,使人聯想到吃人的恐怖行為。尤其是為一個要將肉類分清為潔與不潔的,並且要嚴守飲食規則的文化來說更具挑釁。為猶太人來說,吃肉的首要考慮就是要知這肉是否受禁止。沒有一個虔誠的猶太人會吃人肉。

53節:你們若不吃不喝

「53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希臘文:phagete)人子的肉(希臘文:sarka──源自sarx),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這句子強調了之後的內容。「你們若不吃(希臘文:phagete)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耶穌在這裏自稱為人子。一方面,祂是個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然而,祂也是受天主委派的那位﹝27節﹞,天降的生命之糧,也是那位來到世上,然後又「昇到他先前所在的地方去」﹝62節﹞。

這裏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耶穌所說的,究竟是屬於聖體聖事性的(指向最後晚餐),還是屬於降生成人/祭獻性質的(指向聖言成了肉身及十字架的苦難)。這問題是重要的。耶穌所強調的是否聖體聖事的參與?學者的意見不一,並提出數點意見,當中有三點不認同聖體聖事的參與:

(1)51c節的「肉」(sarx)一字並不尋常。在建立聖體聖事的所有記載裡﹝瑪26:26;谷14:22;路22:19;格前11:24﹞,用的是「身體」(soma)──而非「肉身」(sarx)。但也有學者卻質疑這論點的可靠性,因為在希伯來文或阿拉美語中,並沒有如我們所理解的「身體」這字;一些學者堅持的是耶穌在最後晚餐所說的是阿拉美語的:「這是我的肉」。

(2)「肉」這字使我們聯想起的並不是最後晚餐,而是聖言成了肉身一「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們中間」﹝1:14﹞。6章51-58節所強調的可能是降生成人,而非聖體聖事。

(3)在47節中,耶穌確立了信靠為得到永生的條件。在53節中,祂的說法更改為,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成為了得到永生的條件。如果我們視這吃與喝作為參與聖體聖事,這像是說任何人,不論任何的條件(例如是否相信,還是是否領洗了),只要他吃這餅及喝這酒便能得救。基於新約中的其他經文,這論點很難使人信服。

其他傾向於聖體聖事性的解釋──認為耶穌所說的起碼有一部份是指最後晚餐的參與:

6章51節的背景源於群眾向耶穌索求一個如瑪納(天降神糧)般的奇蹟﹝31節﹞。耶穌卻以自稱為「生命之糧」﹝35節﹞,並且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51節﹞作為回應。祂又說:「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51c節﹞。這說法似乎帶有聖體聖事的意味。

若望福音沒有記載有關最後晚餐的建立,反而記載了給門徒洗腳的故事﹝13:1-20﹞。有學者認為若6:51-58相等於最後晚餐的建立。

── 在生命之糧言論的開端,若望提出逾越節臨近﹝6:4﹞。這具有重大意義,因為逾越節包含了祭獻和進食逾越節羔羊。早前在福音中,洗者若翰宣稱耶穌為「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1:29)。而在對觀福音中,主的晚餐等同於逾越節晚餐。這個逾節的背景明顯地支持了耶穌的言論是帶有聖體聖事性的。

我們的結論是6章51-58節中交織著降生成人、祭獻及聖體聖事的性質,並且在51c節更將重點轉向為聖體聖事性的。如果這是正確的,我們為這篇福音作講道時,我們應當著重於主的晚餐的參與。

另一重點是信靠及飲食規則作為得到永生的條件的關係。耶穌首先確立了信靠為條件﹝40節﹞,然後又確立飲食規則為條件﹝53節﹞。究竟這兩條件是否獨立運作的?我們能得救是因信靠,還是應守飲食規則,抑或兩樣都要?也許兩個條件是相輔相成的。在第四部福音中,參與聖體聖事和信德是平行的,並不是一個二選一的行動。

另外,還有兩點有關福音寫作時期的須知事項,這可能影響了作者去強調吃耶穌的肉及喝祂的血:

首先是幻象派及唯識派兩個異端的影響,這兩派都認為肉身是邪惡的,並否認耶穌基督是有一個肉身的。6章53節及接著的內容強調祂肉身的本質,用意可能就是去抗衡這些異端。

第二就是將基督信徒由猶太人中辨別出來。緊守主的晚餐的基督徒很可能被禁止進入會堂。作者強調主的晚餐為得到永生的條件,可能就是想要把那些騎牆派推下來。參與主的晚餐不但對個人的信仰生活重要,而且是為信仰作一個可見的證明。如保祿說:「的確,直到主再來,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你們就是宣告主的死亡」(格前11:26)。

54-55節:誰吃並喝必得永生

「54誰吃(希臘文:trogan)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55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

「誰吃(trogan)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54a節)。耶穌本來用的「吃」(phage)是比較文雅的,但現在用的「吃」(trogan)卻是粗糙的,這字本有動物咀嚼的意思。如sarx(肉)一字般,「trogan也具挑撥性,用意是使人注意。本言論餘下來的地方,耶穌都用了trogan。「咀嚼」這個指示就如它字面的意思,但是,所吃的肉卻不如此。

就如以上提過,遵守法律的猶太人會認為吃人肉的言論使人憎惡。肋17:10-14血也嚴禁飲血。「必得永生」(54a節)。耶穌承諾的不只是永生(現已有的──已實現的末世)還有復活(未來的──最後的末世)。

耶穌的血和肉是真正的食糧。真正滋養我們的精神食糧。而瑪納則只維持肉身的生命。

在我們的文化中,我們被不同物質的廣告充斥著,由牙膏至跑車都有,它們都聲稱能滿足最深切的需要。可是,這些都是空泛的承諾,最終只令人失望。不過,當我們相信耶穌,吃祂的肉和飲祂的血時,祂強化我們,使我們得到的滋養是無可取替的。

雖然聖體是如此重要,它只是其中一個使我們能體驗天主臨在的途徑。我們的靈性生活可從不同的方法透過信德得到,不只是限於祭台上,還有宣讀及聆聽聖言、個人或團體的祈禱和默想。

「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54b節﹞。經文中連續提及基督將於末日要信眾復活,這確是有趣。也許永生的生活比未來的歲月更為豐盛,可肯定的是,為時的生命一定更為卓越的。

「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55節﹞。言論的初期,耶穌對那些經驗過增餅奇蹟的五千群眾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尋找我,並不是因為看到了神跡,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你們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即人子所要賜給你們的」﹝24-25節﹞。他們祖先在曠野中吃的瑪納並不是真正的食糧,並沒有為他們帶來生命﹝49節﹞。耶穌在山上給五千群眾的餅也不是真正的食糧,因為只為他們解了當時的餓。反之,耶穌的體血才是真正的食糧,因為「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51節)及「必得(現在式)永生」(54節)。

56節:誰吃便住

「56誰吃(希臘文:trogan)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希臘文:menei──源自meno)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

耶穌對那些吃和喝的人的承諾就是他們住在耶穌內,耶穌也住在他們內。「住在」或「寄居」這個概念在福音中是重要的:

──耶穌承諾門徒真理之神會與他們同在,並在他們內﹝14:17﹞。

──耶穌邀請門徒:「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15:4-7﹞ ─ 把「住在」比作葡萄樹與枝條的關係。

──耶穌說:「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便存在我的愛內,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而存在他的愛內一樣」﹝15:10﹞。

──在大司祭的祈禱裡,耶穌為信徒祈禱:「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17:21﹞。雖然禱詞中並沒有「住」(meno)這字,但帶有深厚的意味。

──保祿談到「在主內」時,也以不同的文字表達了相同的意見﹝羅8:1;格前15:18;格後5:17等﹞。

57節;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

「57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我因父而生活;照樣,那吃(希臘文:trogan)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

無論在舊約或新約中的,「生活的天主」一詞頗為普遍,但這是「生活的父」唯一的一次出現。耶穌建立的就是一個能傳遞生命的權力系統。生活的父派遣了耶穌,而耶穌因父而活。同樣地,那些吃祂的人(信靠祂/接受祂/參與祂的生命的)會得到生命。就如父給耶穌生命,而耶穌給我們生命。只有基督能直接進入天父。信眾得到生命唯以基督為中保。

58節:誰吃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

「58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不像祖先(hoi pateres──父親──祖先)吃了「瑪納」仍然死了;誰吃(希臘文:trogan)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

如早前提及,首先提到瑪納(梅瑟給予的天降神糧)的是群眾﹝31節﹞。耶穌糾正他們。給予他們那食糧的並不是梅瑟,而是天主。瑪納並不是真正由天降下的神糧,只是其中的一種(預示)。耶穌自稱為生命之糧﹝35節﹞及生活的食糧﹝51節﹞。耶穌已提醒群眾瑪納絕不是生命之糧,因此他們的祖先在曠野中吃過瑪納,卻死了﹝49節﹞。耶穌在這裡再次重申,他們祖先的死亡是肉體的死亡,但是,一個晚期的猶太傳統相信在曠野中死亡的一代不但是再沒有靈性上的生命,而且,在未來的世界也不會有他們的地方。

耶穌承諾的是永生﹝54節﹞,一個現實而享有的靈性生活,並不是肉身生活的永久延續。在大司祭的祈禱中,耶穌以信徒與父和子的關係作為永生定義:「永生就是認識你,唯一的真天主,和你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