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耶穌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其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那個法利塞人立著,心裡這樣祈禱:.......」(路18:9-14)(10月27日)

聖經:路 18:9-14

釋經

17:20-18:30:背景

在17:20-37,耶穌教訓門徒有關天國的來臨。現時,在四個小插曲──兩個比喻(18:1-8及18:9-14)和兩個故事(18:15-17及18:18-30)──耶穌開始給門徒顯示天國的生命是怎樣。

兩個比喻與祈禱有關。寡婦與不義判官的比喻(18:1-8)教導我們要堅持不懈地祈禱,而法利塞人與稅吏的比喻(18:9-14)教導我們要謙遜地祈禱。

第一個故事──祝福兒童(18:15-17)──重複法利塞人與稅吏的比喻(18:9-14)的教訓。二者強調耶穌所講論的大轉逆(13:30)。被剝奪者──稅吏與兒童──領受祝福。當門徒企圖阻止兒童來到耶穌那裡時,耶穌不但要求見兒童,但聲稱,「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天主的國,決不能進去。」

在第二個故事──富少年(18:18-30)──耶穌呼籲富少年把他的財富(他的權力、特權和自豪的根源)施捨給窮人。他必須謙遜才合資格追隨耶穌(18:22)。

9節:有些人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

「9耶穌也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

「也」這個字把這個比喻跟較早前的比喻連繫(18:1-8)。路加以一個導言來開始這個比喻(9節),而耶穌以一個結論結束(14節)。在導言(9節),路加沒有特別提及法利塞人,但談及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

並非所有法利塞人都是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所有門徒也並非都是謙遜的門徒。例如,雅各伯和若望,企圖要耶穌保證給他們在天國佔首位(瑪20:20-28;谷10:35-45)。

10-12節: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

「10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11那個法利塞人立著(希臘文:pros heauton),心裡這樣祈禱:天主,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2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

「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10節)。按照字面,人們必須到聖殿祈禱。耶路撒冷建築在山上,而聖殿是位於城市的高處。公眾祈禱的傳統時間早上九時和下午三時(宗2:15; 3:1),但人們可以在任何時間作私人祈禱。

我們傾向以為這兩個人是作私人祈禱,但有另一些竹學者卻認為其背景是公眾祈禱:

──在聖殿的公眾禮儀,每天奉獻贖罪祭兩次。這些祭獻背後的概念,就是人犯了罪,並需要死亡來遮掩罪過。然而,天主容許取代的祭獻,即動物的祭獻,好使羔羊可以代替罪人死亡──可能為罪過付出代價,因而從罪人身上除去罪過的重擔。天主歸罪於羔羊,潔淨罪人,並使已潔淨了的人能夠站在天主前。

──稅吏的祈禱是祈求仁慈,暗示贖罪(13節)──贖罪是公眾朝拜的目的。耶穌在總結時指出,稅吏「下去,到他家裡,成了正義的」(14節)──贖罪。

「那個法利塞人立著,心裡這樣祈禱」(11節)。法利塞人獨自一人站著,遠離地位較低的人。他站著的目的,可能是引人注意他精英的地位──或者,使他遠離那些,包括這個稅吏,可能因為接觸而玷污他。

法利塞人的祈禱內容是自我陶醉的和沾沾自喜的。在這個法利塞人的祈禱中,沒有欽崇、悔罪或懇求,只有感謝。再者,他的感謝是以自我為中心,因此,不是取悅天主。這樣看來,法利塞人是獨自立著並向自己祈禱。

「天主,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1節)。法利塞人所犯的錯,就是在祈禱時,對其他人的想法。「祈禱時不需要閉上眼睛,但與天父交談則要求專注。

然而,法利塞人的既不集中於天主,也不集中於稅吏,而是集中於自己。他四次採用第一人稱:「我……我……我……我……。」他評價自己的性格時,他只把自己跟社會最壞的元素作比較,並宣稱自己比其他人卓越。

此外,這法利塞人僭越「天主的特權,是魔鬼的行為;因為審判是天主的特權(參閱格前4:5),而不是我們的。為了人生的命運而正確地感謝天主,從不涉及對別人傲慢……信仰的表達從不會鄙視別人。

「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12節)。法利塞人清楚超越梅瑟法律的要求:

──猶太人要在贖罪日禁食,但這法利塞人每週禁食兩次。這不是小事。禁食規定從日出至日落期間不可飲食,因而要求認真的屬靈紀律。

──猶太人只須把田地的出產捐獻十份之一(申14:22),但這法利塞人把一切捐獻十分之一,大概甚至香草的出產(11:42)。

這法利塞人的祈禱沒有包括懇求。他沒有要求天主任何東西。他已擁有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他在每件事上都超越標準。他比其他人,即他形容為勒索、不義、奸淫的人,以及稅吏更優越。當然,這驕傲的態度就是問題。他已製造了一個環繞自己的宇宙。他的自我膨脹的感覺不但使他遠離別人,也遠離天主。他的缺點純粹是他想像自己擁有很好的根據站在天主前,而不是天主的永恆仁慈。

我們對救恩的理解支配我們門徒身份的形象。法利塞人對救恩採取自衛的態度,使自己與罪惡和罪人分隔。他們認為自己是抵抗異教和被人同化等威脅著猶太人信仰的壓力的支柱。他們建立了一堵牆來拒罪人於外。另一方面,耶穌卻主動救贖罪人,並他們帶進他的羊棧。在宗徒大事錄,我們將看到初期教會也做同樣的事。

13節:可憐我這個罪人罷

「13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祇是捶著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希臘文:hilastheti)我這個罪人罷!」

這個稅吏,正如法利塞人一樣,也是站著,但他的理由是不同的。法利塞人覺得自己太美好,所以不與平民連繫,但稅吏卻感到自己太差。稅吏靠令人討厭的交易賺取生計,也知道他的交易是令人討厭的……他已出賣天主,並為了現世的財富而把永生賣給魔鬼。他豈敢祈禱!。

「捶著自己的胸膛。」捶胸是中東人罕有的一種姿態,只是用來表達極端的痛苦。我們只有在此和在十字架上找到例子(23:48)。

「天主,可憐(希臘文:hilastheti)我這個罪人罷!」稅吏的祈禱是簡單而直接的。他不能聲稱具有任何德行,只能希望仁慈。他的祈禱十分切合偉大的懺悔聖詠:「天主,求你按照你的仁慈憐憫我,依你豐厚的慈愛,消滅我的罪惡。求你把我的過犯洗盡,求你把我的罪惡除淨」(詠51:2-3)。

在新約中,「可憐」這動詞只見於希2:17。這意味著贖罪或撫慰……稅吏在祈禱中尋求天主的仁慈,為了遮掩他的罪過,而天主從他的身上除去祂的憤怒。

法利塞人視天主為一間能賺取可觀股票的公司……但稅吏視天主為燃燒的聖德。

14節: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14我告訴你們: 這人下去,到他家裡,成了正義的(希臘文:dedikaiomenos),而那個人卻不然。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下去,到他家裡,成了正義的(希臘文:dedikaiomenos)」。這字眼的意思超越被寬恕,因為它涉及站在天主面前的恩賜。……稅吏祈禱後站在天主前,與天主擁有新的關係。他藉著恩寵而擁有正直。

有趣的是,耶穌沒有告訴我們,這個稅吏會好像匝凱一樣,把不義之財交還給人(19:8)。他沒有表示稅吏會改變他的生活方式,而可受人尊重。這人沒有個人的成就來與天主協議。這稅吏的唯一德行是謙遜,使他能祈求仁慈。然而,天主回應他的祈禱,他因而下去,到他家裡,成了正義的。

『正義』一詞是源自dikaioo,與第9節的『義人』(dikaios)相關連。然而,我們從這比喻的語境知道,成義不是賺取的正義,而是天主的恩賜。稅吏祈禱仁慈,而天主以其豐厚的慈愛來回應他的祈禱。天主消滅他的罪惡,把他的過犯洗盡,把他的罪惡除淨(參閱詠51篇)。稅吏不配站在天主面前,但天主視他為有價值的。

因此,我們有一個義人(法利塞人)回到家裡成了不義的,而一個不義的人(稅吏)回到家裡卻成了義人。因此,成義/正直不是我們能靠自己而實現的東西,卻只是天主的恩賜。

然而,這個故事使我們反問,個人的聖德是否有其價值。

──新舊約都強調個人聖德的重要性。其中的參考經文很多,但新約可包括瑪5:6,8;路6:45;若5:14; 15:19;宗24:16。

──保祿在羅6章提出這個問題。他說,「我們這些死於罪惡的人,如何還能在罪惡中生活呢?」(2節)。他提醒我們,「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4節)。他在結束時指出,「所以不要讓罪惡在你們必死的身體上為王, 致令你們順從它的情慾,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交與罪惡,作不義的武器;但該將你們自己獻於天主,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將你們的肢體獻於天主, 當作正義的武器: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因為你們已不再法律權下,而是在恩寵權下」(12-14節)。

──法利塞人與稅吏的比喻提醒我們,我們的救恩是有賴恩寵的。我們沒理由誇耀自己屬靈成就(格前1:30;格後10:17)。我們沒理由輕視別人。我們眾人都是一無所有地走到恩寵的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