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那時候,人群中有一個人,向耶穌說:「師父,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吧!」耶穌對他說:「人哪,誰派我做你們的判官,為你們分家呢?」於是,耶穌對群眾說......」(路12:13-21)(8月341日)

聖經:路12:13-21

釋經

13-15節: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罷

「13人群中有一個人向耶穌說:「師傅,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罷!」14耶穌對他說:「人哪,誰立了我做你們的判官及分家人(希臘文:meristen)呢?」15遂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因為一個人縱然富裕,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的資產。」

「師傅,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罷」(13節)。梅瑟法律訂立有關分家的規矩,而在特殊情況下並為了平息糾紛,人們可找辣彼來解釋梅瑟法律的應用:

──申21:17規定長子可分得雙份的家產。如果有兩個兒子,長子獲得三份之二(百份之六十七),次子可得三份之一(百份之卅三)。如果有三個兒子,長子可得四份之二(百份之五十),其餘兩個兒子各得四份之一(百份之廿五)。如果有四個兒子,長子可得五份之二(百份之四十),其他人獲得五份之一(百份之二十)。申命紀具體指明,不管父親對誕下長子的妻子是愛或惡,都不可影響家產的分配。

──戶27:1-11具體指明,繼承家產的排列如下:兒子、女兒、兄弟、叔父、近親。

──戶36:7-9禁止把家產在部族與部族之間轉移。

按照古代以色列有關家庭擁有權的做法,父親把他的農莊作為一個單位留給他的兩個兒子,但詢問耶穌的那個人卻堅持有權分家。這暗示他與兄弟之間的關係,因為他渴望獨立擁有家產而決裂。看來這人不是長子,因為長子會行使控制權,因而不要求耶穌的援助。儘管那人稱耶穌為師傅,他並不要求指教。相反地,他告訴耶穌他所想要的東西,並要求(或命令)耶穌服從。他想利用耶穌的道德權威──在他們分家的糾紛裡,企圖利用耶穌的權威來增加他對兄弟的權力。

「人哪,誰立了我做你們的判官及分家人(希臘文:meristen)呢?」(14節)。耶穌的答案重複出2:14的語言,梅瑟企圖停止兩個希伯來人的打架。其中一人問梅瑟:「誰立了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判官?」耶穌的意思可能是,他沒有權來仲裁這次紛爭,但更可能的是,他質疑那人有沒有權使他牽涉他在這次紛爭裡。

這人的私利與他的要求的背景產生尖銳的衝突。耶穌曾教訓成千上萬的人(12:1)。他警告他們要提防法利塞人的虛偽(12:1)。他告訴他們不要害怕那些殺害肉身,卻要害怕有權柄把人投入地獄的那一位(12:4-5)。他鼓勵他們在人前承認人子(12:8-9)。他告訴他們將面對反對,並安慰他們,當人押送他們到會堂時,聖神必要教給他們應說的話(12:11-12)。正當耶穌講論這些嚴肅的問題時,這人竟突然插問,要求幫忙他分家。他這樣做,顯示出他沒有聆聽耶穌,只關心自己的問題。跟他所干預的教誨相比,他的插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是不適當的並製造混亂。

學者們把這故事跟富少年的教事(18:18-30)比較。二人都是貪婪的,「但一個人同情富少年多於這人。其中不同之處,就是富少年承認自己的需要(我要做什麼?),但在這段經文中,那人卻來指責另一人。他們也提及瑪爾大和瑪利亞的故事(10:38-42),其中瑪爾大投訴她的妹妹,卻遭耶穌斥責。在兩個情況下,耶穌把投訴轉給投訴者。在天主前,我們是懺悔者,而不是投訴人。

「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因為一個人縱然富裕,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的資產」(15節)。耶穌看的是人心,在這人的心裡看到貪婪(15節)。他作出的答覆,不僅是向那人,而是向「他們」──群眾。他利用這機會,教導有關貪婪的危險。正如在10:25-37,「生命」是救恩的比喻說法──或者,「生命」可解作一個在人性上有意義和滿足的生命。

這個提出申訴的人,已把目光集中於財產,所以看不到別的東西。耶穌叫他後退,好能看到整個生命,恰當地看到財產。財產仍在圖象裡,但是,從生命的背景來看,財產都變得較細小。因此,耶穌把討論從這人的家產轉到他的真正需要──提防貪婪,有機會「在天主前致富」(21節)。耶穌隱含的答案從兩方面警告讀者。首先,……渴望物質事物證實是無法滿足的。其次,透過積蓄財物,都永不能使擁有豐盛生命的美夢成真。

在路加福音,耶穌以不同途徑提出以下的要點:

──「經上記載:『人生活不只靠餅』」(4:4)。

──「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或賠上自己,為他有什益處呢?」(9:25)。

──「為此,我告訴你們: 不要為生命思慮吃什麼,也不要為身體思慮穿什麼,因為生命貴於食物,身體貴於衣服」(12:22-23)。

──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16:19-31)。

──「那些有錢財的人,進入天主的國是多麼難啊!」(18:24)。

16-19節:我要建更大的倉房

「16耶穌對他們設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富人,他的田地出產豐富。17他心裡想道:我可怎麼辦呢?因為我已經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18他遂說:我要這樣做:我要拆毀我的倉房,另建更大的,好在那裡藏一切榖類及財物。19以後,我要對我的靈魂(希臘文:psuche)說:靈魂哪!你存有大量的財物,足夠多年之用,你休息罷!吃喝宴樂罷!。」

「有一個富人,他的田地出產豐富」(16節)。在未豐收以前,這人已是富有的,而豐收不過增加他的財富。耶穌描述一次意外的豐收,遠超過富人的投資,而這豐收確是天主的恩賜。正如我們會看見的,豐收引起了作管家的問題。當我們所獲得的東西超過我們所需要的,我們會有什麼責任。

「他心裡想道」(17節)。這人沒有跟任何人說話,只是自己心裡想道。儘管在這環境中,看來是自然不過的事,但路加一貫負面地描寫自言自語的人(參閱2:35; 5:21-22; 6:8; 9:46-47)。這篇講話不是傷感的,而是可憐的。這個既富有又自信的人已來到,他已成功了……他需要聽眾來聽他的講話。但有誰呢?家人?朋友?僕人及其家人?村裡的長老?其他地主?合群的中東人總是有一群人圍著自己的。但這人呢?他只能對自己講話。

「我要拆毀我的倉房,另建更大的」(18節)。農作物的收成遠超過富人所預期的,他要很快地決定如何儲存。問題的首個提示在於那人引用第一人稱代名詞。比喻中的「我」和「我的」等詞,表示出那人只專注自我。在他對自己短短的講話,多次提及「我」或「我的」。他沒有想到他的工人或社區。他也沒有為這豐收而感謝天主。一切都是「我」和「我的」。

「吃喝宴樂罷」(19節)。我們在訓2:24; 3:13; 5:18; 8:15找到類似的說話。耶穌清楚指出那人的自我專注。那人擁有的財物遠超過他所需要的,甚至超過奢華生活所需要的。他的未來穩定得很。現在,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享受他的財富,而這就是他的計劃。然而,我們會看到,他的計劃很快失敗。

20-21節:糊塗人哪!

「20天主卻給他說:糊塗人哪!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希臘文:psuche),你所備置的,將歸誰呢?21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也是如此。」

「糊塗人哪!」(20節)。當天主稱那人為糊塗人時,他指出那人在判斷生命的優先次序時是盲目的。那人的靈魂已在天秤上衡量。在那個天秤上,人所擁有的財物和所建立的社會地位是沒有重量的。較早前,耶穌警告,「但是你們富有的是有禍的,因為你們已經獲得了你們的安慰」(6:24)。這正是那人的問題──他已得到他的安慰,是不會把他帶到永恆裡去的。這是一個有趣的對照:「靈魂」(希臘文:psuche)(19節)和「你的靈魂」(20節)。那人說:「靈魂哪!你存有大量的財物,足夠多年之用」,但天主說:「糊塗人哪!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

另一個有趣的對照,就是「多年」(19節)和「今夜」(20節)。透過他多年的供應跟剩下數小時的生命之間的對比,突顯出那富人的狹隘目標是很愚蠢的。那人之所以是糊塗的,因為他忘記了他的說話如何繼續下去,「吃喝宴樂罷,因為明天我們便要死」。按照他的情況,他將要在那展開新一天的晚上死去。因此,他的計劃是毫無價值的。

「你所備置的,將歸誰呢?」(20節)。愛財物的人總會小心翼翼地看守著,謹慎控制,設置屏障,防止人走近。然而,當人死去以後,種種計劃便開始失敗。遺囑和慈善基金不過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花掉財富的方式,往往是創造財富的人所預視不到的,也從來沒有批准的。最後,連最珍貴的財物也遭蟲蛀和鏽蝕。

「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也是如此」(21節)。比喻中的危險是應用於所有「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人身上。問題不在於那人的財富,而是他自私地積蓄財富。很多人容易儲錢、股票或債券,其他人則揮霍無度。然而,貧窮並不使人免於自私。有些窮人無私地與有需要的人分享,但有人卻吝嗇一片餅。問題不是財富而是自私。

「在天主前致富。」「在天主前致富」是怎樣的?它的首個意思,必須是肯定為了我們的一切祝福而感謝天主。第二個意思是,把天主的一份歸還天主。第三個意思是,慷慨對待耶穌所吩咐我們要愛的近人(10:27),並愛我們的仇人,因為耶穌也吩咐我們愛仇人(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