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一週・星期一

「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那與你爭訟...」(瑪5:38-42)(6月17日)

我們這些耶穌的門徒再不要跟我們的仇敵和迫害我們的人報復。我們的戰爭該是與那邪惡的王國對抗,(弗6:12) 而我們的目標是拯救那些從上主內被盜走的靈魂,把他們重新送回上主的國內,我們的目標是以善表而不是以惡行 (羅12:21) 為耶穌攻取靈魂。

由於這是我們最優先的目標,「為什麼不寧願受點屈?為什麼不寧願吃點虧?」 (格前6:7) 若人要我們多讓一步或吃虧又有何妨! 有人拿了我們的外衣嗎? (瑪5:40) 耶穌曾吩咐我們為祂工作時不要多帶一件外衣 (瑪10:10),因祂會負責為我們在繼續為祂工作時加添一件(瑪6:30; 10:9) 。「那召你們的是忠信的,祂必實行。」(得前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