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九周・星期四

「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至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瑪18:21-19:1)(8月16日)

上主命令我們無限地寬恕他人,不但要求慈善同忍耐,更重要是那憐愛的心。我們不單容許那些曾冒犯我們的人時間去作償還,而且我們更該主動地赦免他們的債。假如你的座駕被人撞壞了,上主的寬恕之道是要求你去體諒對方,而非只是控制著自己的情緒。上主的寬恕甚至要求由你自己去賠償這次的損失。這正是天主的仁慈,亦是上主寬恕的本質真諦。

天主的無限仁慈表現在祂派了自己的獨生子來為世人贖罪。仁慈的代價是:耶穌的生命、寶血和死亡。上主也期望我們:「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瑪18:33)。祂讓我們藉「在我的肉身上,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哥1:24);來參與祂慈愛的救贖工作。我們不單在經濟上,也在情感上為他人作陪補。這樣,我們與基督分享祂的苦難,將來也與祂分享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