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一週・星期二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5:43-48)(6月19日)

我們是天主子女的憑證,是我們生活得像天主子耶穌一樣,愛我們的仇敵及為他們而死 (瑪5:44-45)。除非是天主的子女,否則沒有人能作此舉。使基督徒與眾不同的是我們那份對仇敵的愛。

你上一躺向仇敵展現愛心是何時呢?你最近有否送贈一些禮物給他們?你有否特備筳席向他們致意(路15:22,23)?你會否為他們洗腳 (若13:5)?或甚至為他們死?透過天主的恩寵,你可作那不可能的和愛你的仇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