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三主日

「那時候,往厄瑪烏的兩位門徒,回到耶路撒冷,遇見那十一位門徒,及同門徒一起的人,就把在路上的事,及在分餅時,他們怎樣認出了耶穌,述說了一遍...」(路24:33,35-48)(4月15日)

耶穌已經復活!這証明耶穌是天主,代表了我們不再為自己而生活,而是為祂而生活(格後5:15)。耶穌的復活和祂的神聖性顯示了耶穌說話的真確性,包括了耶穌承諾把門徒從死者中復活過來。事實上耶穌復活死人,不僅是在死亡以後,而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再因死亡而恐懼,而成為奴隸。我們能夠生活在無私的愛內。

但是當我們在接受這復活所帶來的效益時,我們必要相信耶穌就是復活,就是生命(若11:25)。我們不應把耶穌的復活,視為鬼神,或是不真實的事件。復活不是一個故事,而是歷史事實。透過聖經和擘餅,即聖體聖事(路24:30-32),聖神已把信德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張開眼睛,接受耶穌的復活(若20:22)。同時也讓我們用一生的時間,作復活基督的見證(宗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