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羊與山羊(Sheep & Goat)

由於以民的祖先原屬遊牧民族,日後雖進住客納罕許地,由於大部份是山地和荒野,不適於耕種,是以以民仍未能完全擺脫遊牧生活。而遊牧生活,所牧養的主要牲畜即是羊。是以在聖經內關於羊的記載,可說相當豐富。希伯來文為每一種羊,如公山羊,母山羊,公綿羊,母綿羊等,都有獨特的名稱;而且羊的種類也相當多,如申14:4,5所載,許可吃的羊,就有綿羊、山羊、羚羊、野山羊、臆羚和野羊等數種不同的羊。至於為人所熟知的羊的一般用途,如羊肉和奶可供人飲食,羊毛、羊皮可供人衣著,聖經上也都有所記載,見箴27:26;則34:3;申14:4; 32:14;則39:18;約31:20;箴29:26;肋13:47; 31:13;則34:3;瑪7:15。而且在古時,羊、牛、驢以及駱駝等,也即是遊牧時代人的財產(創32:14-16)。按聖經所載,羊的最廣用途,乃是當祭獻天主的犧牲品,而且在聖經中也有詳細的規定,即在什麼慶節或機會獻什麼羊,獻多少隻等,如祝聖司祭時應獻公綿羊等(出29:10-32)。而且按聖經記載:人類最早向天主獻的祭品,且為天主所悅納的,即是亞伯爾奉獻給天主的羊(創4:4)。

撒羅滿王建成聖殿後祝賀時,曾宰了十二萬隻羊獻於上主作和平祭(列上8:63;編下7:5)。撒羅滿登極時,百姓曾以公山羊一千,羔羊一千獻給上主作為全燔祭(編上29:21)。希則克雅王,在慶祝無酵節後為與民同樂,曾賜會眾七千隻綿羊,首領們則送了一萬綿羊(編下30:24)。約史雅王在重修聖殿後,曾賜給了百姓綿羊羔和山羊羔凡三萬隻,為作逾越節的祭品(編下35:7);管理聖殿的主管送給了司祭們二千六百隻羔羊,送給肋未人五千隻羔羊,作逾越節的祭品。由上述數字可知,羊在獻給天主的祭品中佔有怎樣的位置。

由於羊與以民既有這樣密切的關係,是以對以民,而且對一切古代遊牧民族的風俗、習慣,都有極深切的影響,如剪羊毛也算一大節期,稱為剪羊毛節,因為這好似秋收對農人為收成節一樣(見撒下13:23)。此外,由於牧人負責引領羊群,到有好草及水的地方,夜間看守羊群勿為狼或其他野獸所吞嚙,迷失的羊要找尋回來,這樣很自然在以民以及古代中東各地,將君王、長官比作牧人,將人民比作羊群(見撒下24:17;依44:28;耶2:8)。而且在以民中,將司祭也比作牧人(則33:2-10)。此外,連天主也自稱為以民的牧者(則33:11-22;歐4:16;詠23:1-4; 80:2)。新約內耶穌也清楚地自稱為善牧(若10:1-8;參閱瑪26:31;伯前2:25;希13:20)。因而繼耶穌在世管理教會的宗徒也稱為牧者(弟4:11),他們中的首牧即為伯多祿(若21:15-17)。

 

 

聖經上常以左右之分別,來作一種寓意的訓導,如善與惡,義與不義,正與反等兩方面。右邊無疑被視為尊榮之處和最受保護的所在,然而無論是古代近東還是以色列,左邊都沒有任何負面意義,或視為具有軟弱邪惡本性的跡象。它只有低一等的榮譽,此外,它又是一般人預期不到會被攻擊的方向。愚昧人所選擇的,是易受攻擊和次要的地位。一般而言,右是代表善而正的一方面,左是表示惡而偏的一面,如主耶穌論審判的日子時,引用了厄則克耳34:17分別綿羊山羊之比喻,講論最後的審判。

「我的羊群啊!關於你們,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在羊與羊,綿羊與山羊之間,施行審判。」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正義的人,得天主的恩寵,進入永生。

把山羊安置在左邊——行惡的人,被天主處罰,進入永死(瑪25:33,34,41,46)。

綿羊(Sheep)與山羊(Goat)在《聖經》上是屬於潔淨的動物,故其肉可食,可作祭品(申 14:4)。綿羊與山羊在聖地都是家畜,生性溫馴適於群體生活,兩者有較近的親屬關係。綿羊體形肥胖,毛厚且攣,羊角作螺旋狀捲曲,但是尾較短,是古東方藝術的對象,對人類十分有價值的動物,格外為那些最初過半遊牧生活的以民。除其肉可食之外,其奶可飲,其皮可作皮囊衣服,其毛用來織作聖所窗門之簾及帳幕(創21:15;出35:6,23,26;戶31:20;申14:4;箴27:27;希11:37)。綿羊生性溫馴,不擇食,聽命服從牧人指令,又喜群體生活:「羊群效應」就指的是這種特性。

山羊則反之,牠能單獨飼養,生性活潑好動,是聰明好奇的生物。它們經常會用一些聰明的方法去穿越圍欄。能輕易地爬到彎曲的樹上。山羊不是什麽都吃,它們最喜歡的食物是灌木和草,精挑細選且只是嚼而不是吃。山羊普通所見者較為高大,形似綿羊,但體較瘦狹,頭長頸短,額有一對長而直的角,體毛長且直,下咢長有羊咩鬚,多呈黑色。成群的山羊,是富貴人的財產(創30:23)。小山羊是最合宜的祭品(戶7:16)。山羊體強力壯,性較烈,喜歡硬頂,故此也是野蠻人及惡霸的象徵(則34:17;達8章;瑪25:32)。

 

「綿羊和山羊」這比喻在舊約已有使用,綿羊和山羊都是潔淨的獻祭品(戶籍紀7章),也是計算財產的對象(創30:32)。厄則克耳先知指出審判的日子是「要把綿羊和山羊,好的和壞的分開,個別審判」(則34:17)。猶太人通常在白天是將綿羊和山羊一起牧放,晚上因山羊禦寒能力較弱,需要關在不同的羊巢另加照顧,故要與綿羊分別出來,特別是在冬天的夜裡,巴勒斯坦地方晝夜溫差大。山羊性較烈,喜歡硬頂,而綿羊溫順、平和,它們雖是同類,卻不可混在一起。其實綿羊和山羊裡,都各有好與壞在內。經文重在「分別」出好的和壞的,這種分別是審判的預先動作。

此外,聖經多處描寫耶穌坐在天父的右邊(詠110:1;宗2:34;哥3:1;希1:3,13;8:1)。達味以天主在祂的右邊不至動搖(詠16:8;121:5);以他在天主的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詠16:11)。雅各伯伸出右手按在幼子厄弗辣因頭上,卻以左手按在長子默納協頭上,將祝福傳給厄弗辣因(創48:14,19,20)。以上類此等等,皆以右是屬於好的,正的這一方面。因此,訓道篇說:「智慧人的心傾向右,愚人的心偏向左。」同理可知右左之分,就是意指好壞之別了。

利用天然石灰岩山洞和堆石而成的羊圈,其缺口即羊棧的門口

 

Published Date: 
Sunday, November 2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