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 (Parable)

「比喻」一詞來自希伯來文的「瑪沙耳(mashal)」。它的意義是「肖像」或「表象」。福音裏耶穌講比喻是向人挑戰,要人積極回應他的話,好能邁向天國的道路,並繼續前進。耶穌所講的比喻,通常是利用日常生活事物起喻(天國好比藏在地裏的寶貝,人找到了,就把它藏起來,高興地去賣掉所有的一切,買了那塊地。——瑪13:44),是為幫助人容易瞭解「天國的奧秘」;亦使人瞭解到天國已來到人間,但尚未完成(already but not yet)。故此,人要徹底的接納,要有堅強的渴望和信念,來接受比喻對人的挑戰,從而改變自己的生活,以達到耶穌取『譬』的目的。

一、在舊約中用來指示:

(a)象徵、預象、比方,或者某一人的言論(約27:1; 29:1; 詠69:12;耶24:8,9);
(b)神喻或某一先知有啟示性的演詞(戶23:7; 詠49:5; 依14:4; 米2:4; 哈2:6); (c)寓意,亦即暗喻或假借(則17:2; 21:5; 24:3);
(d)多半見於箴言及德訓篇的格言。

在以默示錄文體構成的舊約文學上,如達尼爾書,格外偏向於利用比喻來描述上主在末世要舉行的秘密事蹟(見達2:7-9),而這種秘密,天主只將之啟示給少數的幾個人(見達9:2,21等)。其次這種文體亦見於一些偽經上,如哈諾客書、厄斯德拉卷三、四等。

二、在新約中:

在對觀福音上提及「比喻」的地方竟達五十次之多。其次仍有不少的地方,雖然它們的內容確實屬於比喻之類,而未冠以「比喻」的稱呼。「比喻」在新約上可能只是一句簡單的成語,比如「醫生,醫治你自己吧」(路4:23; 見6:39),或者是含有隱喻的寓意,視其寓意或比喻成分之多少而定。現代的學者們,更日漸提倡耶穌的行為比喻,猶如某些先知所為者然(依20:22; 耶19:1; 27:1; 則12:3,4),因著耶穌這些行為的象徵性,而啟示給人們某一種真理(谷6:31,52; 8:17-21; 瑪21:18,19)。

三、比喻的目的:

關於此點,學者們大致分為兩派,其一是「正義」派:耶穌為了懲罰當時人們的硬心,故意用比喻、象徵,來講述天國的道理,使聽者不明其中真正的意義;其二是「憐憫」派:耶穌心地善良,故此用比喻來講授天國的奧義,設法使人愛聽易懂。兩派是完全相對立的,不可否認的是二者皆有其片面理由及根據。最好的解釋方法,是將二者溶合來說:耶穌來自天上,是天主之子;只有他才真正有天國的奧理;但是他卻猶如舊約時代的上主,將這奧理只啟示了一部份人,其中以十二位宗徒為最(瑪11:2,25; 13:16; 路10:21,23,24)。若望明言耶穌「用比喻講了這一切」(若16:25),好似在指示耶穌的許多言論及道理,是深奧難懂的,為能完全明瞭耶穌的道理,只有等待天主聖神的降臨。耶穌光榮地升天之後,以迄他威嚴地再來這段期間的工作,完全屬於聖神,而他主要的工作之一,便是在於啟示人類,使人類正確地、完全地、明了耶穌在世所講的一切奧義(若14:26; 16:13)。

 

四、比喻的特性:

耶穌講比喻是向人挑戰,要人積極回應他的話,好能邁向天國的道路,並繼續前進。

比喻有七種的特性:

我們以納堂故事為例(撒下12:1b-4)

上主這樣說:「你在暗中行的事, 我卻要叫這事在眾以色列前和太陽下進行。」 達味對納堂說:「我得罪了上主!」 納堂對達味說:「上主已赦免了你的罪惡,你不致於死。」 (撒慕爾紀下12:12-13)

 

1. 比喻有象徵的作用。

–故事:富人和窮人
–事實:達味和烏黎雅

2. 比喻的目的在於引發回應。

–達味回應:作這事的人該死

3. 這回應包含在倫理判斷內

–倫理判斷:好與壞、是與非、應該不應該

4. 判斷一經作出,人就會發現故事與事實的相符點。

–達味的沖擊:這人就是你

5. 人會把故事引發的倫理判斷,轉移到真實情況上。

–自動轉移效果
–作這事的人該死就是達味

6. 這轉移的結果是邀請聽者積極轉化心態及改善行為。

–聽者自由決定:我得罪了上主

7. 無論是否接納邀請,最初的情況已經有所改變。

–有所改變或更麻木
–知與不知

五、比喻的形式:

比喻的形式可分為三類:

–正式比喻(parables proper)
–直喻(similitude)
–範例故事(exemplary stories)

正式比喻:

•所講故事並不是在現實生活中一再發生的事,而是在某一時間所發生的虛構事件。
•雖然是虛構,但它不致於過份虛幻或脫離事實,反而很接近生活。
•這些比喻通常以簡樸、生動、逼真的敘述吸引聽者,並使對方信服。
•正式比喻常用過去式,以「從前…」來開始。
•例子:「曾有一個富翁…」(路16:1);「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路7:41);「有一撒種子的出去撒種…」(路8:5; 瑪13:3; 谷4:3)
•對觀福音約有十七個這類的比喻

直喻:

•比喻中最簡短的一種,它扼要地敘述現實生活中一個典型或一再發生的事。它所講的故事是人人都熟悉的經驗。
•它是用現在式來表達,過去式偶然使用而已。
•直喻的說服力在於它所講述的內容通常被認為真實的。聽眾不會否認其真實生活就是如此。
•例如:任何人都會因為找到一個失去的錢幣而歡欣(路15:8-10);種子也會像故事所說的那樣生長和收穫(谷4:26-29);「你們中間誰有…」(路11:5;14:8);「或者那個婦人…」(路15:8);「或者一個國王…」(路14:31)
•瑪竇和馬爾谷的直喻通常以一個比擬開始:「天主的國好比…」(谷4:26,30-31;瑪13:33)
•在對觀福音裏,大約可找到十二個直喻,而若望福音中則有數個。

有一個撒種子的出去撒種子;他撒的時候;有的落在路旁......有的落在石頭上......有的落在荊棘中......又有的落在好地裡,長起來,結了百倍的果實。」......「有耳聽的,就聽罷!」
(路加福音8:5-8)
那個婦女,有十個『達瑪』,若遺失了一個『達瑪』,而不點上燈......待找著了,她就請女友及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這樣歡樂。」
(路加福音15:8-10)

 

範例故事:

•這類故事暗示著一個比擬,即從現實生活中抽取一個真實的或想像的事件,把它與倫理或宗教規律的真實情況作比較。
•舉出一個簡單的例子,或一宗特殊的事件,用來說明一個原則。
•例子:路10:29-37以慈善的撒瑪黎雅人闡釋對近人的愛。
•路18:9-14稅吏代表謙虛而誠心悔過的罪人。
•路16:19-31富人代表追求物質的人們。

直喻和正式喻是以兩種不同的東西作比較,如天主的國比擬一粒種子或以一個罪人比作失去的錢幣。

直喻和正式比喻相比的兩種東西是不同類的(罪人――錢幣)

範例所相比的兩種東西是同類的(稅吏――悔改的罪人)

範例故事和正式比喻都是以過去式來講述;直喻並不如此。

•在對觀福音中,只有四個範例故事,全部記在路加福音裏。

–慈善的撒瑪黎雅人(路10:29-37)
–愚蠢的富人(路12:16-21)
–富翁與拉匝祿(路16:19-31)
–法利塞人和稅吏(路18:9-14)

六、新約中的比喻數目及內容分類:

比喻的數目:

因學者們對比喻意義之不同,而其數目亦各異:101、80、72、71、66、53、37、30、27、18不等,但是若只以真正的完全對比的比喻為原則時,則其數目僅達三十左右。以下所例舉的新約中的比喻,共有三十九個。

比喻的內容分類:

–天國臨現人間的比喻
–天國特徵――仁愛的比喻
–天國內新生命的比喻
–天國來臨的轉捩點――逾越奧蹟的比喻
–基督再臨――天國圓滿實現的比喻

天國臨現人間的比喻:

•主要強調透過耶穌虛心而有權威的傳道和治療的奇蹟,呼籲們悔改和接受信仰,從而使天國闖入人類的歷史。

–分裂的國王(谷3:23-24)
–分裂的家庭(谷3:25-26)
–撒種的人(谷4:3-9)
–成長的種子(谷4:3-9)
–芥子(谷4:30-32)
–酵母(瑪13:33)
–莠子與麥子(瑪13:24-30)
–寶藏(瑪13:44)
–珍珠(瑪13:45-46)
–撒網(瑪13:47-48)

撒網的比喻(瑪13:47-48) 亡羊的比喻(瑪18:12-13)

天國特徵――仁愛的比喻:

•主要在顯示耶穌對被社會排斥的人和罪人的關係,正是天國來臨最突出的象徵,因為天主本身就是「愛」。

–兩個欠債者(路7:41-42)
–盛宴(路14:15-24)
–失去的錢幣(路15:8-10)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路15:11-32)
–法利塞人和稅吏(路18:9-14)
–亡羊(瑪18:12-13)
–婚宴的禮服(瑪22:11-14)
–兩個兒子(瑪21:29-32)

天國內新生命的比喻:

•人若要成為天國的兒女,必須有全新的心態和行為,因為天國帶來人與天主和人與人之間的一個嶄新的關係。

–善心的撒瑪黎雅人(路10:29-37)
–午夜來客(路11:5-8)
–建塔的人(路14:28-30)
–準備交戰的國王(路14:31-32)
–不忠的管家(路16:1-8)
–主人與僕人(路17:7-10)
–鍥而不捨的寡婦(路18:2-5)
–兩個建屋者(瑪7:24-27)
–惡僕(瑪18:23-35)

天國來臨轉捩點――逾越奧蹟比喻:

•在於啟示那奠定天國的高峰事件――耶穌的苦難、死亡、復活和升天,即「逾越事件」。這是耶穌在世上的工作高峰,是天國趨向圓滿的開端。

–葡萄園的惡田戶(瑪21:33-41)
–小麥的籽粒(若12:24)
–臨盆的婦人(若16:21)

基督再臨――天國圓滿實現的比喻:

•主要目標在於培育人對天國的圓滿實現保持正確的態度。天國最後將透過耶穌光榮的再來而完成。人應該時時保持警醒、忠誠、悔過的心態,期待天國的圓滿實現。

–愚蠢的富人(路12:16-22)
–不結果實的無花果樹(路13:6-9)
–富翁與拉匝祿(路16:19-31)
–銅錢(路19:11-27)
–忠僕與不忠的僕人(瑪24:45-51)
–葡萄園的佣工(瑪20:1-16)
–小偷(瑪24:43)
–十個元寶(瑪25:14-30)
–十個童女(瑪25:1-31)

天主的國好像一粒芥子,種在地裡的時候,比地上一切的 種子都小;當下種之後,生長起來,比一切蔬菜都大;並 且長出大枝,以致天上的飛鳥能棲息在它的蔭下。 (馬爾谷福音4:31-32)

 

Published Date: 
Sunday, July 16, 2017